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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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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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荆政发〔2016〕16号2016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电子商务是网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荆政发〔2016〕16号 2016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有关精神,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培育我市经济增长新动力,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实施“两大战略”,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目标,将电子商务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荆门产业发展方向,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强化产业基础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推进相结合,发挥企业在平台搭建、品牌建设、流通发展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支持、行业导向和协调推进等职责。坚持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相结合,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依托优势资源,突出本地特色,深化电子商务在我市主导产业的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流通”电子商务模式。坚持主体集聚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引进培育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三)发展目标。力争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子商务交易额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达到210亿元。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80%以上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家,省级示范基地3家,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6家,形成一批年交易额过10亿元的骨干电子商务园区、企业。重点打造9个电子商务集聚区和1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社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在全市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电子商务促进工程
1.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工程。加快建设各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在中心城区率先打造2-3个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产业链条清晰、工作环境优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电商人才汇聚、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县(市)要明确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坚持主体集聚、特色突出、错位发展,逐步形成企业孵化、仓储中转、物流配送、品牌包装、快递分拨、推广培训等集成化服务体系。各类园区要明确经营主体,健全管理和服务制度,提高入驻率,示范引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2.骨干电子商务企业打造工程。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数据中心、运营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培育一批发展模式创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骨干电子商务企业,重点支持东方百货、中兴农谷湖北公司、多辉农产品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新洋丰、京山轻机、金瑞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彭墩科技集团等发展电子商务潜力较大的企业,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合作,通过B2B、B2C、O2O等电子商务形式,年交易额达到同类企业前列,在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创业就业、缴纳税收等方面取得较好业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招商局,各县市区)
3.电子商务进企业工程。以加快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方向,以全面提升产业链智能化水平为抓手,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柔性制造、绿色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在重点领域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推广营销,拓展采购销售渠道,转变经营方式,优化供应链与价值链。支持出口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跨境贸易,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在金融、物流、旅游、会计、法律、培训等服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
4.电子商务进社区工程。鼓励相关部门、企业参与社区电子商务建设,构建网格化、移动化的“互联网+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建立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以及健康、家政、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开展快件代收自取、电子缴费、社区养老等便民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创业就业机会。支持有实力的运营商,开展系统电子商务应用,打造优惠商家联盟,为市民提供电子钱包、网上医疗、移动身份认证等多种服务,促进网上消费、网上支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电子政务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
5.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围绕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发展,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创业计划、巾帼电商创业计划、电商精准扶贫计划。鼓励电商、物流、商贸、交通、邮政、快递等各类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具有荆门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二)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信息网络基础体系。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分步推进,促进网络建设、应用普及、服务创新和产业支撑的协同发展,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升级,大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进一步提速降费,提升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提供高速、广泛、互通、安全的基础网络设施。(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湖北楚天广电网络荆门分公司)
2.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根据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化物流体系。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和邮政等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社区、农村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调发展。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推进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3.信用、认证、支付体系。探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物品编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规范化和可追溯性。加强电子商务认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开展电子认证业务,推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和电子合同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机构共同搭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尽快形成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
4.统计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全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统计监测和标准体系,从全市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效率与效益水平、交易规模与构成、政策环境、安全状况等方面,组织开展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编制荆门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形成常态化统计机制,为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企业投资决策、市场发展前景分析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的安排,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2016-2020年,市政府每年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设立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县市区也要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二)投融资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网店的发展,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对优质电商园区、企业优先给予融资服务。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采取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
(三)人才支持。完善市校企协作机制,加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加快电子商务培训平台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符合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条件的,优先享受相关政策。帮助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按照相关政策落实有关服务和政策优惠。支持我市大中专院校以多种方式建设电子商务实训基地,提高电商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各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成立荆门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电子商务联系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相应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形成发展合力。
(二)加强规划引领,推动有序发展。科学编制《荆门市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各县(市、区)也要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制定完善相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搜索引擎、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营造发展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我市过去发布的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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