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D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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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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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
黄石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编制黄石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服务能力、重点专科、体制机制建设等取得了长足发展,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76.87岁,婴儿死亡率4.60‰,孕产妇死亡率为7/10万,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居鄂东南前列。
一、卫生机构。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103家,包括医院36家(综合医院22家,中医院3家,专科医院11家),其中公立医院21家,民营医院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5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2家,卫生院36家,卫生室、诊所、医务室等953家);公共卫生机构11家;其他卫生机构5家。
二、床位数。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14888张,按城乡区分,城市床位数8318张,占总床位数55.87%;农村床位数6570张,占总床位数44.13%。按经济类型区分,公立医院床位数12054张,占总床位数80.96%;非公立医院床位数2834张,占总床位数19.04%。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06张,床位利用率为84.04%,其中三级医院床位利用率95.44%,二级医院床位利用率87.3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利用率70.07%。
三、卫生技术人员。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671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212人,注册护士8045人,药师(士)940人,技师(士)932人,其他专技人员1582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2.13人、3.27人,医护比为1:1.54。
四、医用装备。全市共有100万元以上设备200台,50万元以上设备455台,万元以上设备数7819台。全市现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共39台,其中“十二五”期间新购入19台。
五、经费投入。全市共投入卫生总费用38.82亿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3.18%,人均卫生总费用1572元。其中投入卫生事业费52545.9万元,人均卫生事业费214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40元。
六、重点专科建设。黄石市中医医院推拿科、中医儿科和针灸科等3个科室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有19个临床医技科室为省级重点专科;大冶市、阳新县县级医院有16个临床医技科室为湖北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有34个,黄石市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有15个。
七、公立医院管理集团。鄂东医疗集团以黄石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黄石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成建制划入该集团,其人、财、物和业务由集团统一管理,集团下属各机构仍属于非营利性公益性事业单位。集团下辖3家甲级医院,7个院区,编制床位总数达3200张。集团党委隶属黄石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实行总院长负责制。“十二五”期间,虽然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要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总体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比1:1.54,与国家和省定1:1.25有一定差距;全市范围内还未购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部分医用设备使用率较低。二是资源布局不合理。中心城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19.02张,大冶、阳新分别为3.56张、4.12张;城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7.48人,大冶、阳新分别为1.16人、1.41人;基层卫生资源更显紧缺;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明显薄弱。三是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不够。全市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床位利用率分别为95%、87%、49%,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1%、67%,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四是高素质卫技人才不足。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分别为54.94%、6.55%;学科带头人和业务专家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很少;基层医疗服务人员普遍能力不强;公共卫生人员、全科医生编制不足。五是医疗卫生基层基础薄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老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办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总体水平不高。六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病、职业病等疾病预防控制难度逐步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偶有发生,全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第二节 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要把基本卫生计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全国健康卫生大会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面临新的历史任务,我市要开辟一条符合市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之路。
一、紧紧抓住难得的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机遇。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随着我市经济总量增加和居民收入增长,社会公众的医疗保健等服务消费的比重显著提升,对个性化、专业化的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格局,促进基本医疗和高端医疗服务双轮驱动、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为卫生服务拓展了新空间,伴随农村居民的减少,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和服务模式的转变提出了新要求。二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机遇。我市60岁以上的老人就已达到39.5万人,占到总人口的15.4%以上,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三是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带来的新机遇。全省提出“十三五”期间“六大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战略,建设以黄石市中心医院、黄石市中医院、黄石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为龙头,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构建“鄂东区域医疗中心(幕阜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范围覆盖本市及鄂州市、咸宁市、黄冈市,辐射鄂湘赣毗邻地区。
二、积极应对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挑战。一是疾病谱的变化为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提出了新挑战。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给居民健康带来严峻挑战,必须转变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综合性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完善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卫生服务体系。二是信息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形成新冲击。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三是人口政策调整给医疗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受上轮生育高峰的惯性作用和生育政策完善的影响,生育高峰仍将持续,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思路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健康黄石”建设为主线,以建设“鄂东区域医疗中心”(幕阜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为重点,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从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调控入手,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公益、公平、效率,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结构科学、方便可及、分工合理、协调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逐步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统筹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城市重点强化三级医院整体功能,调整二级医院结构,农村重点强化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符合黄石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基本、基础、基层建设,瞄准“鄂东区域医疗中心”(幕阜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目标,开展医疗创新,注重硬件、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吸引、集聚高端优质资源,提升本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四、坚持全行业与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医疗卫生全行业的宏观管理,打破现有按照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合理的资源配置格局,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总体思路和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基本思路是“稳增长、优布局、调结构、增效率、提能力”。
一、促进总量适度增长。争取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和健康水平在全省领先,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优化不同区域布局。对医疗资源相对饱和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高端医疗服务领域举办医疗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群众看病不方便的地方举办医疗机构,弥补政府办医疗资源的不足。
三、调整资源配置结构。适度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适度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加强儿童、精神、肿瘤、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从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型;积极推进城区富余公立医院(含企业职工医院)改制重组。
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实施双向转诊;加强医防结合,适度降低住院率;缩短平均住院床日,加快病床周转。
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加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医学科研、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加强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综合效能,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17710张(每千常驻人口床位数达到7.0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8728张(每千常驻人口3.45张),社会办医院4428张(每千常驻人口1.7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89张(每千常驻人口1.3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65张(每千常驻人口0.5张)。在全市每千常驻人口床位数7.0张规划目标中,中医类床位占比0.55张,儿科床位占比0.4张,精神卫生床位占比0.4张,康复护理床位占比0.5张。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一节 医院设置
一、公立医院
(一)鄂东医疗集团。包括黄石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实施防治分离,结核病预防职能并入市疾控中心,结核病临床治疗职能并入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感染疾病治疗中心。
发展目标:以鄂东医疗集团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布局、明确各自功能定位,着力建设辐射鄂赣皖的区域医疗中心。
主要措施:一是加快集团“五化同步”(后勤保障一体化、医技部门区域化、临床学科整合化、医院发展特色化、社会资本合作化)战略举措、学科结构调整升级,全面推进发展。二是加快品质建设,横向联动,推进等级评审和国际论证,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功能。三是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完善法人治理和绩效分配制度,建设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化管理运行体制。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行“医疗+互联网”服务模式,实现医疗大数据共享、便捷流程和精细化管理。五是统筹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形成“以病人为中心”的文化氛围。
项目支撑:加快实施市中心医院黄金山新院区新建项目、中医药临床应用基地、二期妇儿住院楼建设项目。支持鄂东医疗集团与医科院校、省内重点医院的合作。
(二)县办医院。县办医院包括大冶市、阳新县直属医疗机构和卫生机构。具体发展目标和措施由两地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大冶市人民医院按三级综合性医院标准,扩建成为在鄂东南有一定影响的区域医疗副中心。
大冶市中医院按三级中医院标准建设,原址扩建为中医特色的中医专科医院。
大冶市妇女儿童医院整体迁建到尹家湖东片区,建成产科、妇科、儿科特色为主、兼顾其他的大专科小综合医院,同时挂大冶市妇幼保健院牌子,兼顾妇女儿童医疗和公共卫生功能。
大冶市第二医院完善艾滋病诊疗中心的建设,承担大冶市艾滋病患者的诊疗工作,按二级公立医院标准建设成为大冶西南部区域医疗中心,同时承担金牛镇卫生院的功能。
大冶市精神卫生中心依托罗桥卫生院现有精神病科,在罗桥商贸新区建设,承担大冶市精神卫生防治和管理职责,同时辐射周围县域人群。
阳新县人民医院在城东新区建设新院区,实施整体搬迁。
阳新县中医医院在城东新区建设新院区,建设健康养老服务大楼,创建三级中医医院。
阳新县三医院整体搬迁至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创建成为二甲综合医院,加挂县血吸虫病医院。
阳新县妇幼保健院加挂县儿童医院,建设产科大楼。
二、社会办医院
(一)鄂东医养集团。包括黄石市第二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湖北鄂东医养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湖北鄂东医养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展目标:实施多元化战略,建设国内一流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发养老产业,实现医养改革“黄石模式”,成为湖北省医疗改革、医养结合的示范先例。
主要措施:一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心托付养老、医疗机构慢性疾病康复养老、养老机构设医务室、养老中心生态养生养老等五种医养融合模式。二是引进社会资本参股经营,实现集团公司核心业务资源整合优化和资产整体上市。三是开展医院评建,力争一家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创建JCI。四是实行基建项目、药品、设备、耗材、办公用品的集中招采。五是推动HRP和银医通项目,开展全面预算和全成本管理。六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延伸医养集团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七是建立养老基地、特殊食品基地和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延长集团产业链。
项目支撑:加快实施二医院职业病大楼、四医院旧病房改造、五医院门诊大楼等项目。支持鄂东医养集团与医科院校、省内重点医院、上市公司的合作。支持集团医院实行股份制改革。
(二)厂矿职工医院。鼓励大冶铁矿职工医院、十五冶医院等一批企业职工医院改制重组。
(三)民营医疗机构。鼓励爱康医院、普仁医院、黄石华中福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东方妇科医院、现代口腔医院等民营医院加快发展,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全市总量的比例、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办医质量和办医水平明显提高。鼓励社会民营资本在大冶市、阳新县、黄金山开发区、江北农场等城乡结合部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建设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耳鼻喉科、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等专科医疗卫生机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设立各类民营医疗机构。
三、新建或改扩迁建医疗机构基本要求。新建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医院基本标准和建设标准。医院每床单元基本医疗设施、急救设施应符合配备标准,基本医疗范围内每病房设置3-6张病床。新建或改扩迁建综合医院,应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床位作为传染病储备床位,并相应设置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第二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乡镇卫生院。按“填平补齐”原则,实现乡镇卫生院“四化”达标建设全覆盖。引导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引导农场卫生院与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资源重组。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重点支持大冶市保安镇、大冶市还地桥镇、大冶市陈贵镇、大冶市殷祖镇、阳新县龙港镇、阳新县枫林镇、阳新县白沙镇、阳新县三溪镇、开发区太子镇、开发区汪仁镇等建设中心卫生院,增强区域服务能力。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鼓励将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办医院分院。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每新增5-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村卫生室。原则上乡镇按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支持交通便利的村合并建设中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内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按“填平补齐”原则,实现村卫生室“五化”建设达标全覆盖。支持市、县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黄石市及大冶市、阳新县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单设的血吸虫病、结核病等专病预防控制职能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黄石市及大冶市、阳新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设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城区或乡镇可组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派驻机构,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黄石市及大冶市、阳新县设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保持妇幼卫生功能定位不变,规范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业务部门,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健全和完善全市疑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城区确定1-2家三级医院作为市级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大冶市、阳新县要在本域内确定1-2家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四、卫生应急指挥机构。建立独立建制的黄石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120调度指挥中心),新建办公用房,按标准配备救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按照急救半径5公里、应急反应时间10分钟的标准,在城区设置医疗急救站7个、在黄金山工业区增设1所医疗急救站。大冶市和阳新县可依托当地人民医院设立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满足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
五、供采血机构设置。设置市级中心血站,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可以在大冶市、阳新县规划设置中心血库。
六、精神卫生机构。对黄石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卫生中心)。实施整体迁建,并至少在6所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科。大冶市、阳新县各设置1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并至少在1所综合医院内设精神科。
七、传染病医疗机构设置。设置市级传染病医院,纳入鄂东医疗集团管理。城区传染病治疗职能并入市传染病医院,预防等公共卫生职能并入市疾控中心。县级综合医院依法设置独立传染病区或传染病科,接受市级传染病医院业务指导,并依照传染病法定程序向上级传染病医院转诊病人。
八、临床检验中心。市级设置1所临床检验中心,县级不设政府主办的临床检验中心。
第四章 床位配置
第一节 床位总量
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预计253万人,综合考虑各影响因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7710张,其中:市办医院3542张,县办医院5060张,其他公立医院126张,社会办医院442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89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65张。全市平均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左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治疗床位平均住院天数降至9天以内。第二节 区域分布
根据近几年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和医疗需求变化,到2020年各县(市、区)病床配置规划如下:
第三节 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1000张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12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床位配置按每万常驻人口2.8张配置。各县(市、区)要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1张护理床位的标准,完善老年护理院设置布局,盘活现有社会办医疗机构存量资源,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实行政府对区域内老年护理床位设置的托底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整合和扩增现有资源,成立区域老年护理中心。
单体规模超过标准的,原则上通过组建医院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进行调整;单体规模达不到标准的,原则上通过改善医疗服务、开展医疗联合等方式逐步达标。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配置不再增加,通过调整现有床位的结构,增加康复、老年病医疗护理、精神卫生、儿科等紧缺专科的床位配置。
第五章 卫生人员配置
第一节 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需求预测
到2020年全市平均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2.80人,全市执业医师需求量达到7084人,还需新增执业医师共1872人。护士需求量按照医护比例1:1.27进行配置,到2020年全市平均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3.55人,全市护士需求量为8982人,还需新增注册护士共937人。儿科专业医师按1.5个儿科医师/每千名儿童(0-14岁)配置,还需新增儿科专业医师536人。
第二节 医院人员配置
以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全市医护比达到1:1.25以上,市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县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未达到床护比和医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根据规划需要扩大规模的,须按50%以上的拟增床位储备人才。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3名全科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原则上按每千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养老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第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根据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地域条件等配置妇幼保健人员,按实际开放床位数和床护比、医护比要求配置临床人员。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年采血量等业务量配置。急救中心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进行配置。
第六章 其他资源配置
第一节 医疗技术配置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逐步建立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重点支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为补充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区域和基层的专科水平,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到2020年,根据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的设置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再积极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0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20个。规划期间全市医院重点发展的临床专科共有32个:内科7个(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科、内分泌科)、外科5个(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产科2个(妇科、产科)、儿科2个(新生儿科、儿科)、其他16个(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放射影像、超声影像、护理)。
第二节 医疗设备配置
根据《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适应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配套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争取配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鼓励各类资本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和医学影像等专业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根据国家、省级制定的配置规划组织实施,管理品目实行动态调整。
第三节 信息资源配置
一、加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省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二、居民健康卡实现全覆盖。全市所有卫生医疗机构普遍应用居民健康卡,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跨机构、跨地域的一卡通用和异地结算功能。
三、推进信息化基础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第七章 卫生人才队伍
围绕建设鄂东区域医疗中心(幕阜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战略目标,完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机制与环境,促进卫生人才的均衡发展,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卫生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素质与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建设一支鄂东南领先、省内一流、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德才兼备的卫生人才队伍。
一、实施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以建设管理科学、服务优质、学科领先的现代化医院和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为平台,选拔60名在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医学专家进行重点培养,加速形成本市新一代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队伍,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二、实施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选拔120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形成一支医术一流、医德高尚、具有发展潜力的医疗、研究、预防医学领域的骨干人才队伍。鼓励和选派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外出学习与培训,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跟踪前沿科技发展的能力,为医学领军人才提供后续支持。
三、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工程。结合国家、省、市人才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以我市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黄石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前三个层次的人才为重点,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争“十三五”期间引进顶尖人才50名。探索将本地人才国际化培养与海外人才引进相结合,建设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
四、实施公共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工程。选拔培养10名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选送20名公共卫生领域的优秀人才赴国内外知名公共卫生机构进修。积极培养青年骨干人才,多渠道拓展海外培训途径。
五、实施黄石“名中医”建设工程。引进和培养10名中医领军人才。实施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紧缺专科人才和杏林新星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中医临床骨干人才研修项目,遴选一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建设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学术传承团队。
第八章 机制建设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健康服务。第一节 持预防为主
出台《“健康黄石”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大力推进“健康黄石”建设,整合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的合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确立健康管理联合体的主体地位,建立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实施“三个一工程”(每个居民有一张健康卡、一份健康档案和一名家庭医生),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高效、规范的健康服务制度,完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全过程管理,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等病人的治疗职能移交医院,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考核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县两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现县(市)区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医院要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在院内推行全面健康管理,开展就诊病人的院前、院中和院后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第二节 落实分级诊疗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教学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享诊疗信息,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鼓励鄂东医疗集团、鄂东医养集团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多种方式,组建资源纵向整合的医疗联合体,举办或托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支持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开展纵向技术合作、托管或者组建医疗集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到2020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第三节 坚持中西医并重
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全市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第四节 坚持多元发展
调整和新增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资源稀缺的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临终关怀等诊疗机构。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如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开发区、郊区等地区,也可以满足多元需求,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中型医疗机构或向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公办民营、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包括厂矿办医院)的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第五节 实施医养结合
鼓励鄂东医养集团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共享发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推动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站)、康复医院、疗养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打造鄂东医疗养老融合服务示范区,实现黄石市在全省进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的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为其提供医疗服务,鼓励医疗资源相对过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开设医养结合的床位。进一步通过医疗保险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均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所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研究建立老年人长期医疗康复护理保险。
第九章 改革与创新
第一节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将符合规划要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经费逐步纳入政府预算,重点支持城市专科医疗体系建设,打造一批肿瘤、产科、儿科、康复、精神卫生等重点专科;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乡镇卫生院“四化”和村卫生室“五化”工程;重点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基础卫生设施改造。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把“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打破“以药养医”利益格局,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和医药分开,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供应、使用质量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第二节 巩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重要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通过服务协议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提高管理效率。第三节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
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第四节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篇大文章。合理布局公立医院总数,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政府责任,取消药品加成,完善政府医疗服务定价,改革运行机制、分配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构建法人治理结构等。第五节 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二、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到2020年,通过信息化和云技术,最终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工作全天候的全民医疗健康服务机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推动智慧医疗发展,对个体进行动态健康风险评估,对其行为进行干预,减少疾病发生,减轻疾病负担。
第十章 保障措施和监督评价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市政府对全市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要重点规划市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各县(市、区),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对本地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把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资源投入,稳固公立医疗机构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规划落实,促进规划目标实现。第二节 明确部门职责
《规划》实施过程中,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中医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部门负责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编办部门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设部门负责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政府应当按照市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第三节 严格实施规划
要树立《规划》的权威性,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切实加强管理,依法许可审批。对未按照《规划》违规审批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对《规划》内容有异议的,可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议,必要时召开专家座谈会,对问题进行讨论。第四节 建立监督机制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行政区域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根据《规划》依法对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审批。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对《规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评价,设置专门的评价小组,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从而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第五节 实施与评估
本规划设置周期为五年,由黄石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能为:组织实施规划内容、统筹整体规划进展、监督规划完成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适时开展《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
附
黄石市医疗卫生发展重点项目(2016-2020年)
一、“鄂东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1、市中心医院黄金山新院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76亿元,位于黄金山工业新区大棋路以南、圣明路以西地段内,规划总用地300亩,设置床位1800张,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
2、中医药临床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筹资700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市中医院团城山院区,项目占地面积2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新增床位300张。
3、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妇儿住院楼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2.4亿元,项目地点位于市妇幼保健院团城山院区,占地7亩,建设面积约36000平方米,新增床位300张。
4、市结核病防治院整体搬迁项目。为优化我市传染病防治机构依法合理布局,拟将市结核病防治病院实施整体搬迁。建议将市结核病防治病院临床治疗与鄂东医疗集团进行整合,实施整体搬迁,并在黄金山新院区选址与黄石市感染性疾病中心共建。该项目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新增床位120张。
二、鄂东医养集团建设项目
1、市五医院烧伤住院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项目地址位于市五医院院内,该项目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2、市二医院职业病大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二医院院内,项目规划用地9.95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300张。
三、县(市)区建设项目
1、大冶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初步规划选址在大冶市尹家湖核心经济区,项目占地8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300张。
2、大冶市医疗养老中心建设项目(中医院二期)。计划投资2亿元,项目地点位于大冶市中医院院内,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
3、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新增床位600张。
4、阳新县中医院城东新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项目地址位于阳新县城东新区,规划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
5、阳新县人民医院城东新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2亿元,项目地址位于阳新县城东新区,规划占地面积226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000张。
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1、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大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0.8亿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建议在黄金山新区选址。
2、大冶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占地2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床位200张。
3、大冶市艾滋病诊疗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占地15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五、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25个“四化”达标乡镇(农场)卫生院,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200个“五化”达标村卫生室,计划投资3000万元;建设10个“甲A”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投资3000万元。
六、民营医院建设项目
引进民营资本在大冶市、阳新县、黄金山开发区、大冶湖生态新区、江北农场等城乡结合部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建设4-6所100张床位以上专科卫生计生机构。包括新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护理院、体检中心等。
七、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成覆盖全市人口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省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集成、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等系统开发应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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