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3)5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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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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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3〕5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鹤政〔2013〕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3〕5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政〔201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豫政〔2013〕5号文件精神,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社会化防控为根本,努力实现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高、火灾总量尤其是亡人火灾数量保持在较低水平的“两高一低”工作目标,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先行先试走在前面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持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一)继续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各县区要担负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定条块权限,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认真贯彻执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鹤政办〔2012〕45号)要求,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大格局,全方位加强政策保障。要将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指导乡镇政府保障同级消防经费需求,并根据情况加大对困难乡镇的经费扶持力度。
(二)健全“五级联动”机制。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逐级分包交办制度,市领导分包县区,县区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分包村(社区),机关干部定期到村组(片区)蹲点指导,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市、县、乡、村(社区)、村组(片区)五级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对乡镇(街道)“大网格”、村(社区)“中网格”和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小网格”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逐级备案登记。每季度对社区、行政村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加强消防专管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明确1名消防专管员,并由当地消防部门统一管理。
(四)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各县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推进消防安全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月、非重点单位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营业期间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完善管理档案,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业评估,由消防部门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评估结果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由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评估结果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强化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危险部位提示、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宣传五类标识,统一内容、格式和张贴位置。落实完善单位员工岗前培训和日提示、月考核、季演练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必须接受专门的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特有工种人员必须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全面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二)从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制度,各社会单位每年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测试检查,检测结果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要对服务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大力开展消防控制室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推动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技术规程》,实行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各社会单位要按照标准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强化消防科技保障,推广应用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和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依托公安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对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实施可视化监控、精确化管理。
(三)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效能。消防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进一步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大型工业园区建设,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力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不公正行为,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深入实施消防安全社会化防控
(一)认真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2〕464号),加大对城乡消防规划、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的投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消防设施维护和装备建设经费占城市维护费的比例不低于6%,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每半年、各县区每季度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综合评估,针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治理。
(二)不断完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日常管理内容,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情况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促所属单位全面加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持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的力度,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公安派出所和农村、社区警务室要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要继续推进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四)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健全“96119”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落实受理、查处、移交、反馈、奖励等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排查、举报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扩大培训覆盖面,培育一批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专业骨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努力构建全覆盖、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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