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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甘工信发〔2012〕150号)各市州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甘工信发〔2012〕150号)
各市州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57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以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和服务队伍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的,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和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区域和行业,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分级培育和梯次发展。
(二)市场主导,政策扶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服务机构发展。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实施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
(三)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加快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立服务协同作为关键环节,分类指导和准确定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服务,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的问题。
(四)整合资源,稳步推进。立足甘肃省实际和发展需求,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中小企业服务队伍,稳步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为主导,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综合服务平台或骨干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形成以省级综合服务平台为“枢纽”、14个市(州)及产业开发区(集聚区、循环经济区)综合服务平台为“窗口”、重点县(市、区)综合服务平台及省级服务平台为“触角”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在线服务、呼叫服务等便捷服务通道,实现开放式服务大厅、虚拟服务与实体服务协同,以专业服务队伍为支撑,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末,省、市及80%的县(市、区)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对接便捷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达到100个。
主要任务:
(一)以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各级政府要确定公益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各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省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2012年内组建完成,14个市(州)产业开发区(集聚区、循环经济区)“窗口”服务平台及重点县(市、区)、省级服务平台的“触角”在2015年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二)加大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力度。以资金扶持、服务示范平台认定为手段,引导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逐步建立起以国家级示范平台为龙头,省级示范平台为骨干,市、县级示范平台为基础的梯级发展模式。引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质量意识,建立服务质量保证制度。鼓励开展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设规范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场地内、外应有醒目的服务标识;有公开的服务指南,包括:平台简介、重点服务产品、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监督电话等规范内容;有公开的服务承诺和健全的服务客户登记及办理记录等。
(三)建立服务监督评价机制,打造服务品牌。要逐步建立客户回访制度,主动听取被服务企业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平台网络服务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网络投诉通道,接受企业和社会公开监督。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依据服务绩效,择优给予服务奖励、示范认定或政策扶持,促进优质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引导更多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针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不断开发服务品种,完善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知名度和公信力,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区域服务品牌。
三、服务重点
(一)信息服务。以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信息为重点,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为依托,加快现有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的改造和升级,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开展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监测,加大信息发布量,建立健全开放、便捷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相应的网站,并与省网、国家网进行链接。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信息化水平。
(二)投融资服务。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融资指导、银行信贷、贷款担保、改制上市及信用管理等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服务。突出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担保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信用担保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监管和业务培训;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推广新型融资产品,为广大中小企业开拓创业投资、小额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多种融资渠道。
(三)创业服务。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要求,以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社会资源,通过新建、改造、重组等多种形式,搭建创业服务平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实施,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政务代理、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
(四)人才与培训服务。以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强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培训政策,结合国家银河培训工程,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服务网络;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专业师资队伍;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培训。
(五)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品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和试制、试验、生产工艺改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创造条件,提高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与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全省产业集中度较高或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项目论证、公用设计、研发、试验、分析、检验检测、质量认证以及公共技术研发、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开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等服务,指导企业加强能源审计、现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六)管理咨询服务。以经营战略、组织设计、市场营销、财税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管理信息化、审计认证、企业内部控制等为重点,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组织建立各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及时、有效做好服务。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优势,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提供管理、市场、财税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七)市场开拓服务。着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形象策划、市场推广、展览展销、品牌打造、对外贸易、国际交流、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等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作用,加快合作交流机制的形成。建立中小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等活动。在各级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并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产品网上展示平台。
(八)法律服务。组织专业法律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维权服务,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建立网上咨询平台,设立中小企业维权热线;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大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要搞好调查研究,发现并及时解决影响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对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的逐年增长。各级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规定,在财政预算中专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尤其要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支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税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国家级示范平台,可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服务奖励和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规范引导。要开放服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资质标准、服务登记制度、服务评价制度等,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组织认定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增强社会约束力,提高各类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培训。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提高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能力。要加强核心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优化人员素质与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服务创新能力、综合带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加强专业服务队伍培养,提高具有专业资质执业人员在服务机构中的比例。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服务机构、综合平台工作及服务企业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的氛围。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开阔思路,创新方式,不断提高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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