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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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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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意见(闽经贸商业〔2008〕415号)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供销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意见
(闽经贸商业〔2008〕41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意见》(闽委发〔2008〕1号)精神,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农村流通网络资源,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中的骨干作用,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新网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新网工程”是针对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滞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薄弱,商品双向流通不畅,农民买难、卖难问题突出的现状提出的一项为农服务的重要工作,旨在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200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已连续两年把“新网工程”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写入中央1号文件。省委、省政府也在2008年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现代流通方式对原有经营网点的改造、提升、整合、优化,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把推进“新网工程”作为服务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新网工程”建设呈现出低成本、高效率、高效益的良好发展局面。实践证明,“新网工程”的实施,顺应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历史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了扩大内需、拓展农民消费的客观要求,是便利农民消费、净化农村市场的重大举措;密切了农产品产销衔接,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促进了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实现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明确“新网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构建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本着保障农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证农资商品质量的经营理念,以资本或资产为纽带,整合省、市、县和基层供销社现有的农资经营网点,同时,积极吸收农业“三站”、农村能人加盟,建立以“龙得宝”为统一品牌,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科技服务为核心的全省性或区域性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加强庄稼医院建设,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组织好配方肥生产和推广销售,实行技物结合,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手段,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构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统筹县域连锁网点的规划布局,加大对原有经营网点的整合、改造、优化、提升,按照“小超市、大连锁,小商品、大市场”的思路,以县(市、区)、基层供销社的综合商场、日用消费品经营龙头企业为依托开展连锁经营,在重点县域建立起以城镇为中心,辐射乡村,供销并举,双向流通,让广大农民放心消费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设区市供销社牵头,组建区域配送中心,开展统一配送,并加强品牌创建工作,实现联合发展,逐步做大做优做强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
(三)构建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采取多元化投资办法,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和改造,构筑农产品销售平台。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型龙头企业为依托,发挥市场的货物集散、仓储交易、价格形成、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等商品化处理,促进农产品进城市、进超市。以基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部、村级综合服务社(站)、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中心(站)为载体,开展灵活购销,构建上联市场、下联农户、高效畅通的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
(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城镇为重点,同时开拓农村市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回收、加工、利用经营服务体系,探索创新从分散回收废旧物资到规模加工利用再生资源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设施先进、便于交售的原则,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较大的行政村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实现分散收购、集中分检、深层加工。加强旧货市场建设,收旧利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的优势,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加快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的转变,做好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工作。合理规划、设置、建设烟花爆竹仓储、销售网点,加强联合,培育龙头企业,建设连锁配送、统一管理、安全高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三、加强领导,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省经贸委作为省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流通工作,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力量,在建设城乡联动的市场体系上有一定基础和独特优势。全省经贸部门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方面的骨干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与经贸部门密切合作,积极争取支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骨干力量。
(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新网工程”建设
一是加强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建设,增强带动力。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资源整合,推进系统内联合,以联合促龙头企业建设。本着“开放办社”的原则,寻求与社会物流配送龙头企业的联合与合作,通过新建、参股、控股、合作经营等形式,培育龙头企业。
二是加强网络终端建设,扩大覆盖面。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各承办企业要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加强配送体系建设,自觉履行承诺义务。加快基层社改造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站)建设,充分利用原有基层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和管理人才等资源,通过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重点在“中心村”改造、建设连锁经营网络终端。
三是强化网络利益联结,加强联合合作。加强连锁配送企业与经营网点之间产权、利益上的联结,增强网络的可控性。多途径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商品配送率。同时,积极探索组建采购联盟,争取规模效益,并把强化管理、提升网络运营水平作为“新网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
四是实行“一网多用”,推进双向流通。主动适应农村消费市场新变化、新要求,拓展经营服务范围,逐步增加电信、医药、图书、邮政代办、保险代理、农机具、农村沼气灶具、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等功能。探索拓展、完善依托流通服务网络,开展以助农增收为重点的科技、劳务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民科学用肥、用药,开展生产和生活服务、中介和公益性服务。积极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努力把经营网点建设成日用消费品供应和农产品收购“双向流通”的新平台。
五是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农产品购销渠道。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当地经贸部门建设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积极组织协助涉农企业、农业协会、经纪人和种养大户在商务部“新农村商网”发布求购和求售信息,加强产需衔接,切实解决农民卖难问题。
(二)各级经贸部门要大力支持、主动服务“新网工程”建设
一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重点对省政府《关于“十一五”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规划》(闽政〔2006〕25号)中提出的农资体系和日用消费品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帮助供销合作社系统申报项目贷款、资金补助。
二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对省流通现代化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的商品批发市场建设与改造项目,流通龙头企业现代化建设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创建工作项目以及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等,各级经贸部门都要及时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社企业积极申报。同时,按照省政府“十一五”流通规划的要求,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相关企业申报省级流通龙头企业。
三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对于符合循环经济和节约能源方面的项目,各级经贸部门要积极指导、支持供销社及相关企业申报,帮其争取各级政府、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资金等支持。
四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开拓经营领域。根据“一网多用”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把农村图书、医药、通讯、液化气、食盐供应等纳入“新网工程”。支持供销社加工、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供销社系统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可按程序通过当地经贸部门申报省经贸委技术改造重点扶持项目。协助各地供销社参加全国、全省性的农产品展销、交易会等,并争取给予摊位费补贴。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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