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大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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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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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大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大招委字[2015]2号)各区(市、县)、先导区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
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大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大招委字[2015]2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招考委: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大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有利于遵循高考改革趋势,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要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为学生成长奠基。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外地户口的,并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学籍资格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借读生)均可报名;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2015届中考报名学生基本信息将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从2015年的初一体育考试、初二地理和生物考试开始,学生的报名基本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准,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
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户口在市内五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但未在其辖区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市内高中,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采取电子采集信息的办法,由区市县招生办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
(三)报名时间
初三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0日。
初二报名时间4月1日至15日。
三、毕业与升学考试
(一)命题原则
1.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试题的难易程度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
2.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要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所掌握的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同时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维持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合理数量和比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只为计算、证明而人为编造的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故意设置陷阱的题目。
(二)考试的科目、时间与组织
2015年仍实行毕业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1.考试科目:初二的地理与生物和初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信息技术学科为毕业与升学考试科目。
2.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体育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采取开卷的形式,但不得携带除教科书以外的相关资料和参考书籍。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采取考生现场选题限时完成的形式。信息技术应用采取现场人机对话限时完成的形式。体育考试采用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外语听力安排两次考试,对第一次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最后成绩取分数最高的一次。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取2014年初二结业时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取得的成绩。其中未参加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休学学生和转入本市的学生需参加第二次考试。
3.考试时间
日 期时 间科 目科考时间4月16日至4月17日8:00-16:30信息技术应用30分钟4月23日至4月24日8:00-17:00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钟5月15日8:30-9:00第一次外语听力30分钟9:40-11:40思想品德与历史120分钟14:00-16:00地理与生物(初三第二次考试)120分钟5月16日至5月24日8:00-18:00体育考试?5月23日至5月24日8:00-18:00体育缓考?5月29日14:00-14:30第二次外语听力30分钟 6 月27日 9:00-11:30语文汉语文(朝鲜族学校)150分钟14:00-16:30物理与化学150分钟 6月 28日 9:00-11:00数 学120分钟14:00-15:40外 语100分钟16:00-18:30朝语文(朝鲜族学校)150分钟7月3日9:00-11:00初二地理与生物120分钟
4.升学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合计600分。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学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外语听力、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分别设定A、B、C、D四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10、7、5、3;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加试成绩均以A、B、C三个等级呈现,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5、3、1;上述等级转换成分数最高为45分。
体育总分50分,考试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
升学总分满分为695分。
5.毕业成绩表达
毕业与升学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体育由学业考试成绩分数转化为成绩等级,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根据《大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求进行等级评定,作为毕业重要依据;毕业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绩等级,由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在校内于5月末前组织完成。毕业成绩的表达均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毕业证发放以此为依据。
(三)加试、面试及考查
1.报考普通高中(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考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含重点高中,下同〕)和普师专科班的考生需要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的上机操作,上述操作考试均设为一次性终结考试。
2.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加试认定办法见附件3。
3.报考普师专科班的考生要参加面试及音美术科加试。面试及音美术科加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得报考普师专科志愿。报考普师专科班考生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4.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和技工学校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市命题组统一制定,以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四、招生录取
(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于考试前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生依据以下顺序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1.志愿设置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三所学校志愿不得兼报。
B、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1个志愿和1个校内服从志愿,当录取仍有剩余计划时,按考生指标到校志愿,进行全市指标统调录取。
C、一般高中(包括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和大连市经贸高级中学)。统招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
D、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报考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的考生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在《中招考试信息》报上发布。民办高中志愿栏设1个志愿,仅限填报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志愿。
(3)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各设2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
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其中:
(1)市内五区考生可以选报市内五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高中。
(2)非指标到校生不能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3)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
(4)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对应填报市内五区普通高中,其他区市县的考生可以对应填报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考生具有下列特长项目特长生资格,可以跨区域填报对应项目特长生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男子篮球和男子舞蹈;大连市第八中学男子足球、管弦乐类和科技类;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男子排球和乒乓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女子排球;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一中学健美操;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男子篮球;大连市第一中学女子篮球;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女子篮球;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女子足球;大连市红旗高中田径项目;大连长兴岛高中田径项目。
(5)考生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内。
(6)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可以兼报,志愿填写在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栏内。
(7)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或家长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填报志愿,系统以最后一次登陆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二)体 检
市招生办不统一组织高、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招生的体检工作。报考师范类、医药类、食品加工类、烹饪、化验检验类等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到当地招生办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化验单由考生本人保管,录取后,交给学校。报考其它学校(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体检,由报考学校自行决定。体检地点:市内五区的考生到大连市体检中心体检;其他区市县的考生,到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三)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四段)。
第一段为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其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时,以考生英语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
第二段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三段为一般高中(包括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和大连市经贸高级中学)录取。
第四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采用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由市招办统一录取比例为70%,学校自主录取比例为30%。
普通高中录取的有关规定:
A、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B、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的70%用于指标到校生录取并依照附件2分配到初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面向学区内考生择优录取,若有剩余计划,则录取校内服从志愿考生,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将有剩余计划的高中排序,由高到低对填报校内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上述录取仍有剩余计划时,按考生指标到校志愿,进行全市指标统调录取。
指标到校生资格和录取结果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结果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C、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优先进行录取。
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的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计划3%的比例招收体育类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升学总分、体育特长生复试得分之和计分的计分办法,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报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200分。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报考一般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统招A志愿报考该校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D、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时,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E、普通高中录取时,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大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
F、普通高中录取时,学习日语的考生在所报对口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语,录取时不享受此项照顾,也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属对口升入小语种班学习的学区内考生仍享受指标到校生待遇)。
G、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户籍在市内五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市县的考生,享受市内五区考生同等待遇。在省内外市招生的招生办法由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3.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分二段)。
第一段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第二段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学校直接参与生源组织工作。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拟录名单报市招生办,技工学校的拟录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四)加分、降分录取的有关规定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可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计算机竞赛优胜者的应届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初中阶段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3)烈士子女(相关部门认定),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市侨办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办审查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1)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5分。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10分。
(3)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台湾省籍(系指1945年8月在台湾有户籍,并于1949年前来大连居住且有大连户籍)同胞子女、烈士子女(相关部门认定),根据志愿,达到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就读;达到能够随班就读分数的可录取到一般高中就读。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岛屿,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20分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具有指标到校生资格者)。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5)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10分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具有指标到校生资格者)。其中,指标到校生录取不占初中指标生计划。
(6)若军人子女填报志愿集中在某一所或某几所学校,市招生办会同大连军分区政治部可统筹学校录取军人子女计划比例并采取限定降分录取名额,按照考分高低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7)符合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种照顾政策。
(8)应届考生初中阶段享受照顾的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子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大连军分区和市公安局审核后于6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其余的由市招生办审核。
(五)其他
1. 市内五区以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的指标到校生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2014年,分配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照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市内五区以外区(市、县)招考委依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市、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报市招考委办公室备案。
本意见由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大连市初中各年级学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2.2015年大连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指标分配办法及其工作原则
3.2015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
大连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附件1
2015年大连市初中各年级学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辽宁省关于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本着“不断完善和规范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要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的基本性质;要促进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开展体育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自觉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
二、考试项目
初一:男女生均为跳绳。
初二:男女生均为立定跳远。
初三:男生:1000米跑,引体向上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两项任选一项;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两项任选一项。
三、成绩设定
初二、初一年级学生的2015年体育成绩,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的毕业升学总分中各占10分。初一、初二学生体育成绩包括体育考试成绩(现场考试)和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分;学校平时考核成绩满分5分,其中平日考勤1分,体育课成绩4分,平日考勤以体育课出勤率为准,量化赋分;体育课成绩以授课内容为主,每学期规定4项考核内容,一年(上下两个学期)累计为4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2011年9月已下发)。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
初三年级学生的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包括体育考试成绩(现场考试,满分为25分)和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满分5分),学校平日考核包括日常考勤1分,体育课成绩4分,日常考勤以体育课出勤率为准,量化赋分;体育课成绩以授课内容为主,初三上学期规定2项考核内容,累计为4分,计入中考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
体育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的学校认定,报主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内五区辖区学校须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申请免考学生的成绩认定:
1、经审查确认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成绩按满分处理。
2、因长期有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如先天性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经指定医疗部门审核认定,体育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初一、初二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初三体育成绩满分的60%;二是学校平时考核成绩。
3、因意外伤病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三考生,体育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初三体育成绩的60%;二是初三学校平时考核成绩;三是初一、初二实际体育成绩。
体育竞赛优胜者的成绩认定:
自2013年9月始,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仅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类项目),获得个人前5名的学生运动员(经个人申报,市级审核合格者)可免予参加体育考试;集体项目前3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运动员(经个人申报,参加市级组织的测试合格者)可免予参加初三年级体育考试,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四、考试成绩评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一、初二年级学生的考试项目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
初三年级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满分均为30分,男生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女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满分各均为20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依据现场考试得分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两项测试得分合计达到45分的为优秀(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25分),达到37.5分的为良好(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22分),达到30分的为及格(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19分),不足30分的为不及格(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16分)。体育考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五、考试组织
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体育考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和本地区非测试学校的主任代表各1人进行监督;初三年级考生的体育考试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场地标准要求统一)。市内五区(大连市第六十三中学除外)初三年级考生的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生的体育考试费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
初一、初二年级:2015年6月2日-6月13日,8:00-18:00;其中市内五区考试时间为6月2日、6月3日。
初三年级:2015年5月16日-5月24日8:00-11:30,13:30-18:00;其中市内五区考试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5月18日,缓考、补考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月23日、5月24日。
体育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完的或遇到特殊天气,考试时间顺延。
七、免考、缓考和补考
免考: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有效的残疾证明,经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卫生局审核确认,可以免试体育。市内五区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临时患有严重病、伤不能坚持正常体育活动,或患有心脏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宜做体育运动的,市内五区以外的考生需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治病过程的原始记录材料,报当地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市内五区初三年级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以区为单位统一到市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鉴定费由学生个人负担),鉴定结果经市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初一、初二年级的考生报区教育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
被认定为免考体育的考生的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初三考生公示期为:5月4日-6日;初一初二考生公示期为:5月25日-27日)。
缓考:因外出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机会只有1次;初一年级、初二年级未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市内五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并在初三缓考时间内由市统一组织考试(以初三标准核分)。
补考: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受到影响的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属实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考试成绩以补考成绩为准。
八、有关要求
1、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原则上要选择在塑胶操场上举行考试,涉农县区应选择条件最好的场地。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不隐瞒疾病。考前学校要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锻炼,运动量强度应适宜,要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办法按照规定的流程认真组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015年大连市初一、初二学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初 一(跳绳)
初 二(立定跳远)
单项
等级
男 生
(次/分钟)
女 生
(次/分钟)
男 生
(米)
女 生
(米)
单项
等级
成绩
权重
分值
成绩
权重
分值
成绩
权重
分值
成绩
权重
分值
优
秀
170
5.00
168
5.00
2.40
5.00
2.00
5.00
优
秀
165
4.90
163
4.90
2.39
4.90
1.99
4.90
158
4.80
156
4.80
2.36
4.80
1.96
4.80
150
4.70
148
4.70
2.32
4.70
1.93
4.70
140
4.60
138
4.60
2.29
4.60
1.91
4.60
130
4.50
128
4.50
2.26
4.50
1.88
4.50
良
好
126
4.35
124
4.35
2.23
4.35
1.86
4.35
良
好
121
4.20
117
4.20
2.20
4.20
1.83
4.20
115
4.05
111
4.05
2.17
4.05
1.80
4.05
108
3.90
103
3.90
2.14
3.90
1.77
3.90
100
3.75
94
3.75
2.08
3.75
1.70
3.75
及
格
94
3.60
89
3.60
2.05
3.60
1.68
3.60
及
格
86
3.45
81
3.45
2.00
3.45
1.62
3.45
78
3.30
74
3.30
1.90
3.30
1.56
3.30
66
3.15
63
3.15
1.80
3.15
1.50
3.15
55
3.00
53
3.00
1.70
3.00
1.44
3.00
不
及
格
51
2.50
49
2.50
1.65
2.50
1.39
2.50
不
及
格
44
2.00
43
2.00
1.60
2.00
1.34
2.00
38
1.50
38
1.50
1.55
1.50
1.29
1.50
29
1.00
30
1.00
1.50
1.00
1.24
1.00
20
0.50
22
0.50
1.45
0.50
1.19
0.50
注:初一、初二年级体育考试权重分值仅作参考。
2015年大连市初三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男生
女生
单项等级
1000米跑
(分.秒)
引体向上
(次)
掷实心球
(米)
800米跑
(分.秒)
仰卧起坐
(次/分钟)
掷实心球
(米)
单项等级
成 绩
权重
分值
成 绩
权重
分值
成 绩
权重
分值
成 绩
权重
分值
成 绩
权重
分值
成 绩
权重
分值
优秀
3'40""
30
15
20
12.40
20
3'25""
30
50
20
7.80
20
优秀
3'42""
29.4
12.10
19.6
3'27""
29.4
49
19.6
7.70
19.6
3'44""
28.8
11.50
19.2
3'30""
28.8
48
19.2
7.60
19.2
3'45""
28.5
14
19
3'32""
28.5
3'46""
28.2
11.00
18.8
3'33""
28.2
47
18.8
7.50
18.8
3'48""
27.6
10.30
18.4
3'36""
27.6
46
18.4
7.40
18.4
3'50""
27
13
18
9.60
18
3'39""
27
44
18
7.20
18
良好
3'54""
26.4
9.40
17.4
3'43""
26.4
43
17.4
7.10
17.4
良好
3'56""
25.8
9.00
16.8
3'45""
25.8
42
16.8
7.00
16.8
3'57""
25.5
12
17
8.60
16.2
3'47""
25.5
40
16.2
6.90
16.2
3'59""
25.2
8.20
15.6
3'50""
25.2
38
15.6
6.80
15.6
4'02""
24.6
3'53""
24.6
4'05""
24
11
16
7.70
15
3'55""
24
36
15
6.60
15
及格
4'10""
23.4
4'00""
23.4
及格
4'15""
22.8
10
15.2
7.40
14.4
4'05""
22.8
35
14.4
6.50
14.4
4'20""
22.2
4'10""
22.2
4'25""
21.6
9
14.4
6.90
13.8
4'15""
21.6
33
13.8
6.40
13.8
4'30""
21
4'20""
21
4'35""
20.4
8
13.6
6.50
13.2
4'25""
20.4
30
13.2
6.30
13.2
4'40""
19.8
4'30""
19.8
4'45""
19.2
7
12.8
5.90
12.6
4'35""
19.2
28
12.6
6.20
12.6
4'50""
18.6
4'40""
18.6
4'55""
18
6
12
5.30
12
4'45""
18
25
12
6.00
12
不
及格
5'15""
15
5
10
5.00
10
4'55""
15
24
10
5.80
10
不
及格
5'35""
12
4
8
4.60
8
5'05""
12
23
8
5.40
8
5'55""
9
3
6
4.20
6
5'15""
9
21
6
5.00
6
6'15""
6
2
4
3.60
4
5'25""
6
20
4
4.50
4
6'35""
3
1
2
3.00
2
5'35""
3
18
2
4.00
2
????????????????
说明:体育考试成绩两项权重分值累计: 4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37.5分-44.9分之间为良好等级;30分-37.4分之间为及格等级;不足30分为不及格等级。
附件2
2015年大连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指标分配办法及其工作原则
一、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配
1、市教育局依据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五区各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五区。具体办法如下:
某区分得某重
点高中指标数
A
= --×某省级示范性高中计划70%
B
C
某校分得指标数= -- ×某省级示范性高中计划70%
B
A -- 某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B -- 市内五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C -- 某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调整成整数。
2、各区要将分得的每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到各个初中。“电脑派位”工作程序为:
①宣布本区分得的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
②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数;
③抽签确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派位顺序;
④以初中为单位,将其分得的指标数平均分配到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
⑤将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数进行“电脑派位”,把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到校名额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⑥现场宣布派位结果以及各个初中分得的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数。
其他区市县比照此办法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保证招生政策、办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行阳光招生。
2、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以下信息: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以及指标分配数;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以及分得的指标生数;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数。
3、指标到校分配进行电脑派位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个初中学校的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高中学校代表以及监察部门、公证人员监督操作的全过程。操作人员要从参会的代表中随机产生。派位产生的指标到校结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学校学生和家长监督。
附件3
2015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
为了促进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的发展,培养体育、艺术、科技方面的后备人才,推动学校特色建设,现就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条件、特长类别与招生数量
市内五区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及条件:市内五区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市教育局所属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大学附属高中,具有培养特长生条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学校按市教育局审批的项目和招生计划数招生。
市内五区及其他区市县要通过网站等途径,将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和招生数量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和先导区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办法。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特长生认定程序
特长生认定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体育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申报时间:从2015年5月23日8:00起,至5月25日11:30止。考生于2015年5月25日(8:00-16:00)、5月26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15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考生跨区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报名方法同上。
(2)参加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由身体素质测试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组成,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报考体育特长的市内五区考生,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均由招生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考试标准和要求组织测试。
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项目有3项:5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掷实心球(重2千克)。评分标准按《2015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执行。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满分为70分,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3)认定公示。市内五区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本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并电话通知考生家长,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体育卫生处。市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招生学校确认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进行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复测,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要实行倒追究制度,成绩差距较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特长生录取后,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再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2、艺术、科技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市内五区申报艺术、科技类特长项目的考生需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申报时间:从2015年5月23日8:00起,至5月25日11:30止。考生于2015年5月25日(8:00-16:00)、5月26日(8:00-11:30)携带《2015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考生跨区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报名方法同上。
(2)参加专项素质测试。招生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下发的评分细则自主确定专项素质测试方案,并按照项目和招生计划组织测试。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招生学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专项素质测试采取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测试工作过程实程录像。科技类专项素质测试的内容与评分办法,由各招生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定方案。各招生学校的科技专项素质测试方案,须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后方可执行。
(3)认定公示。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不超过各特长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本校艺术类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中有异议的考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素质复测,对不参加复测和复测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则取消该考生特长生资格,并追究学校责任。特长生录取后,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再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按招生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中层干部、专业教师或有关专家组成的招生测试工作组织机构。市内各区的学校要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
2、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特长生测试工作的管理,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进行周密的工作安排,确保测试场地、设施、器材和考生的安全,做好对考生的各项服务工作。
3、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考生的特长生资格,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招生学校要将特长生参加测试的所有相关原始资料留存一年备查。
2015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50米跑(秒)
立定跳远(厘米)
掷实心球(米)
男
分值
女
男
分值
女
男
分值
女
6.0
10.0
7.2
266
10.0
207
15.7
10.0
8.6
6.1
9.8
7.3
265
9.8
206
15.2
9.8
8.5
6.2
9.6
7.4
263
9.6
205
14.4
9.6
8.4
6.3
9.4
7.5
262
9.4
203
13.6
9.4
8.2
6.4
9.2
7.7
260
9.2
201
12.5
9.2
8.0
6.5
9.0
7.8
258
9.0
199
11.5
9.0
7.8
6.6
8.7
7.9
256
8.7
197
11.3
8.7
7.7
6.8
8.4
8.0
252
8.4
193
10.9
8.4
7.6
7.0
8.1
8.2
248
8.1
189
10.5
8.1
7.5
7.3
7.8
8.3
243
7.8
184
10.0
7.8
7.4
7.5
7.5
8.5
238
7.5
179
9.5
7.5
7.2
7.6
7.2
8.6
235
7.2
176
9.3
7.2
7.1
7.7
6.9
8.7
231
6.9
172
8.9
6.9
7.0
7.8
6.6
8.8
226
6.6
169
8.5
6.6
6.8
8.0
6.3
8.9
220
6.3
163
8.0
6.3
6.6
8.1
6.0
9.0
214
6.0
158
7.5
6.0
6.4
8.2
5.0
9.1
212
5.0
156
7.3
5.0
6.2
8.3
4.0
9.3
209
4.0
153
7.0
4.0
6.0
8.5
3.0
9.5
206
3.0
150
6.7
3.0
5.7
8.6
2.0
9.8
203
2.0
146
6.2
2.0
5.4
8.8
1.0
10.0
199
1.0
142
5.8
1.0
5.0
??????????
说明:考生每项达到满分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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