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房产往往是重要的家庭资产。有时,夫妻会出于各种原因将婚内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这就引出了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房产在离婚时还算共同财产吗?离婚财产又该如何分割?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
一、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还是共同财产吗
1、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并不会仅仅因为过户行为而改变。
2、如果在过户时,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过户后归妻子一方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就会成为妻子的个人财产。这就是所谓的 “约定优先” 原则,法律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自主约定。
3、假设丈夫在过户房产时,是因为自己出轨而对妻子心怀愧疚,为了弥补过错,将房产过户给妻子,并书面承诺房产归妻子一人,作为对妻子的补偿。这种明确的书面约定,就使得房产的归属性质发生了变化,从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妻子的个人财产。
4、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夫妻双方在进行婚内房产过户时,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过户的原因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这样,即使将来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能够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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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在这个范畴。比如夫妻一起开的小店赚的钱,或者一方写小说获得的稿费,这些都是共同财产。
2、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比如全职在家照顾老人孩子,另一方工作赚钱,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向付出较多的一方倾斜,以保障其权益。
3、如果涉及到房产,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而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
4、像一些特殊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也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5、在实际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减少对彼此的伤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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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于 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还是共同财产吗、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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