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试验所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的通知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11-20 09:42
196人看过
电力
标准
定员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试验所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的通知(1990年3月1日能源人(1990)153号)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管
能源部关于颁发
《电力试验所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的通知
(1990年3月1日 能源人(1990)153号)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管理,科学、合理、节约使用劳动力,实行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测算和综合平衡,制订了《电力试验所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现颁发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我部人劳司,以便适时修改。
电力试验所负责发电机组调整试验工作,其专业性、技术性很强。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而且还要有丰实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应在严格控制编制总数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的调整工作,切实改变专业技术人员明显不足,其他人员严重超员的局面,使各类人员结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
电力试验所企业升级标准已颁发试行,电力试验所企业晋升国家等级,其编制按此暂行标准核定。
附:
电力试验所编制定员(暂行)标准
一、为加强企业管理,科学、合理、节约地使用劳动力,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按正常情况,依据有关规程,参照全国电力试验所平均先进合理的综合用工水平制订的。
三、本标准系电力试验所编制劳动计划、经济核算、企业升级的重要依据。
四、电力试验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既要控制编制总量,又要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力求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
五、本标准适用于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所属的电力试验所。
六、本标准的修订、解释权属能源部。
定 员 标 准
------------------------------------| 装机容量 | 定 员 人 数 (人) || (万kW) | ||---------|------------------------|| 200及以下 | X×1.0人/万kW || 200~300 | 200+(X-200)×0.8人/万kW || 300~400 | 280+(X-300)×0.7人/万kW || 400~500 | 350+(X-400)×0.6人/万kW || 500~600 | 410+(X-500)×0.5人/万kW || 600以上 | 460+(X-600)×0.4人/万kW |------------------------------------
注 1.装机容量系指电管局、省(市、区)直属水、火电厂总装机容量。
2.计算公式中X代表装机容量。
3.按标准测算不足200人的单位按200人配备。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
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发布)一、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简称定员定额)工作,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