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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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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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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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财办农[2009]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
(财办农[200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xx兵团财务局、水利局,农业部财务司:
为做好今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工作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下达你省(区、市、兵团、部)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控制指标 万元。其中: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额 个,补助资金 万元;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万元;2007-2008年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奖励资金 万元。
请根据分配的资金控制指标,按照要求尽快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附件:
1、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控制指标分配表(不发地方)
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指南
指南附件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指南附件1的12个附表
指南附件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标准文本
指南附件3: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指南附件4: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标准文本
指南附件5: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省级汇总表
附件1:
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两部分内容。项目立项要求如下: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充分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要求,在继续做好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区市,以各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积极整合相关资金,实行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迅速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建设范围与内容
(一)建设范围
塘坝(容积小于10万m3)、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1000千瓦)、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3/s)、灌溉机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容积小于500m3)等小型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1m3/s)、小型灌区渠系、井灌区输水管道、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小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千瓦)、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等。具体建设范围,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xx兵团及农业部直属垦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二)建设内容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具体实施中,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搞好分类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增强示范效应。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现代化灌排渠系示范片、雨水集蓄利用示范片、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结合水价改革)示范片等若干个不同类型的示范片。年度建设内容,由各地根据有关规划自行确定。
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主要解决部分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最薄弱的环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xx兵团及农业部直属垦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项目选择要求
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仍实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各地按照以下基本条件自行确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
(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基本条件
1、政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以往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效益较好。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基础工作扎实,前期工作充分,有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
3、水源有保证。现有大中型灌区水源工程、骨干沟渠及水利枢纽运行正常。
4、各级水利技术力量较强,具有一定的农田水利设计、施工、管理和服务能力。
5、当地农民有积极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村委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健全,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
6、当地政府有较强的资金整合能力和经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7、通过三年左右建设,可以达到财农[2009]92号文件规定的重点县建设主要目标。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应优先安排。
(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的基本条件
1、当地农民有积极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2、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
3、水源有基本保证。
当前农业生产迫切需要解决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应优先安排。已纳入重点县范围的县今年不再安排专项工程建设项目。
四、资金补助与整合
(一)补助标准
2009年,中央财政对每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平均补助800万元,具体补助规模由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各重点县实际情况确定。
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具体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
中央财政对xx兵团、农业部直属垦区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实行定额补助。
(二)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建设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项目管理费等费用。其中,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可用于中央补助项目的论证审查、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等管理支出,但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等。
地方可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中一次性提取不超过0.7%用于项目管理费,但不得各级重复提取。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由地方解决。
(三)资金整合
省级财政要努力增加投入,积极支持重点县建设,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平台,重点在省、县两级积极整合相关资金,并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xx兵团、农业部直属垦区要根据各团、场的实际情况,将其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整合起来,发挥资金集中优势,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五、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按照确定的重点县名额和资金补助规模,组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申报和审批工作。
1、申报主体。县级财政、水利部门。
2、申报程序。项目依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县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组织编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标准文本》(见附件2),并逐级联合向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申报。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审批程序。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县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批复,并将重点县申报材料及审批意见联合报财政部、水利部。
4、资金下达。财政部、水利部负责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重点县有关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财政部下达资金。
5、项目实施。各重点县财政、水利部门按照审批后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组织开展重点县建设。
(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1、申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
2、申报程序。项目经民主议事取得一致同意后,提供村民会议有关决议,报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其中,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还须报送合作组织证书复印件。
县级财政、水利部门负责归类汇总,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3)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标准文本》(见附件4),并逐级联合向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申报。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审批程序。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县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批复,并将各县申报材料及审批意见联合报财政部、水利部。
xx兵团及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负责组织项目单位编制《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方案》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标准文本》,并负责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批复,同时,将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及审批意见报财政部、水利部。
4、资金下达。财政部、水利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xx兵团及农业部直属垦区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财政部下达资金。
5、项目实施。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xx兵团及农业部直属垦区按照审批后的《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各项目县(团、场)开展专项工程建设。
此外,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县建设和专项工程建设中,自行确定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末级渠系改造项目。试点项目除上报上述材料外,还应报送: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末级渠系改造和农业水价改革规划及实施方案,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灌区管理单位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行终端水价承诺函、明确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的承诺函。
六、审查要求
各省(区、市)财政、水利部门,xx兵团及农业部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要求与标准,认真组织项目审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
(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暂不列入重点县范围:
1、未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的。
2、没有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农田水利资金整合计划的。
3、超过规定建设范围与内容的项目。
4、近三年因对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不力,使用不规范,受到审计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暂不安排专项工程建设:
1、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运行机制)或水源工程建设(包括修建堰、坝)内容填写不详(如在材料中只说明修建堰、坝长度和高度,无法判断蓄水库容)的项目。
2、超过规定建设范围与内容的项目。
3、近三年因对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不力,使用不规范,受到审计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此外,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县级人民政府不承诺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或不承诺授予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的项目,暂不列入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建设范围。
指南附件: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2、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标准文本
3、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4、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标准文本
5、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省级汇总表
指南附件1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
(编写提纲)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简述县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 、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现状等)。
(二)小型农田水利现状
县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指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或农田排水面积3万亩以下的灌溉排水工程设施,及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类型、分布及完好程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及运行情况;作为灌溉水源工程的水库运行状况;现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近年来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及成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技术能力状况等。
(三)水资源状况
全县水土资源总量,水土资源可利用量,开发利用程度,重点对开发利用潜力进行分析(从耕地面积、灌溉面积、水资源利用现状、可利用量等条件进行客观分析)。
二、重点县实施计划
(一)目标与任务
根据财农[2009]92号文件提出的重点县建设的主要任务与目标,结合本县实际,提出本县通过重点县建设,计划达成的主要目标与任务(用数据说明)。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
依据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或其他有关规划,水土资源状况,以及重点县建设要求,提出建设范围和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数量与规模、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运行管护机制等。
(三)资金筹措及整合方案
测算各类主要建设内容的费用和总费用;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及资金整合方案。
(四)预期效益
分析预测重点县建设完成后可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用增加、恢复、改善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增加粮食生产能力,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增效等指标定量描述)。
三、分年度实施计划
按照重点县实施计划,制定2009-2011年分年度具体计划,2009年实施计划应尽量详细。
(一)目标与任务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资金筹措及整合方案
(四)预期效益
四、 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资金筹措与整合、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说明保证重点县建设顺利实施并发挥预期效益的重要措施。
五、附件
附表1-12
项目区分布示意图(应注明分年度实施和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区范围)
附表1:
基本情况汇总表
社会经济和农业生产情况水资源利用情况(万m3)备注总人口(万人)乡村人口(万人)乡镇数(个)行政村数(个)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旱涝保收面积(万亩)节水灌溉面积(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公斤)粮食生产经济作物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元)水资源总量水资源可利用量现状总供水能力总需水量农业总用水量播种面积(万亩)复种指数总产量(万吨)种植面积(万亩)复种指数产值(万元)
注:1、耕地面积:指主要用作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翻的土地面积。
2、有效灌溉面积:灌区现有工程、水源条件下能正常灌溉的面积。
3、旱涝保收面积:水利设施达到一定设计标准,遇到旱涝灾害仍能保证高产稳产的农田面积。
4、播种面积:是指播种季节结束时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
5、复种指数:指一年内耕地上农作物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
6、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是指降水所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的产水量,即河川径流量和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
7、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承受性,通过工程措施可以获取并利用的一次性水量。
附表2:
2005~2008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工程效益总计各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补助项目资金其他渠道投资大中型末级渠道(km)小型灌区灌排渠道(km)田间工程(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万亩)小型水源工程(处)小型泵站(处)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新增农业生产能力农民年人均增收(元)小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市)
级财政县级财政镇
(乡)级财政农村集体自筹集资投劳
折资贷款其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国土老建扶贫其它年新增供水能力
(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
(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增加补灌面积(万亩)恢复、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万m3)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万公斤)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万元)
注:1、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管灌工程、喷灌工程及微灌工程等。
附表3: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情况汇总表
现有小农水工程数量用水户协会工程管理情况(万亩)合计塘坝小型灌排泵站小型引水堰(闸)机井小排涝闸小型雨水集蓄工程数量其中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协会数量用水户协会管理灌溉面积村组集体管理灌溉面积承包租赁管理灌溉面积其它管理灌溉面积
注:1、本表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处数:只统计小型蓄、引、提、排工程处数,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不统计。
附表4:
大中型灌区灌溉渠系现状汇总表
灌区规模灌区处数设计灌溉面积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骨干灌溉渠系末级灌溉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备注渠道长度(km)已衬砌渠道(km)工程完好率(%)渠系建筑物渠道长度(km)已衬砌渠道(km)工程完好率(%)渠系建筑物合计管灌面积(万亩)喷灌面积(万亩)微灌面积(万亩)设计座数实际座数工程完好率(%)设计座数实际座数工程完好率(%)合计 \\ \ \ \ \ 大型 重点中型 一般中型
注:1、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重点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30万亩的灌区;一般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的灌区。
2、设计灌溉面积:按规定的保证率设计的灌溉面积。
3、有效灌溉面积:灌区现有工程、水源条件下能正常灌溉的面积。
4、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渠首引入总水量的比值。“合计”和“小计”栏填写全省(市区)、地市、县(市区)均值。
5、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渠道输出输出流量(水量)与干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也是各级固定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6、本规划所指大中型灌区骨干灌溉渠系:系设计流量1m3/s及以上的固定灌溉渠道,排灌结合渠道按灌溉渠道计。
7、本规划所指大中型灌区末级灌溉渠系:设计流量小于1m3/s的固定灌溉渠道,排灌结合渠道按灌溉渠道计。
8、工程完好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工程数量占总工程数量的百分率。
9、管灌工程: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的简称。喷灌工程:是利用专门设备将有压水流通过碰头以均匀喷洒方式进行灌溉的方法。微灌工程:滴灌、渗灌、微喷灌等的统称。
附表5:
小型灌区和井灌区现状汇总表
灌区类型灌区类型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灌溉渠系输水管道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备注合计自流灌区扬水灌区渠道长度(km)已衬砌长度(km)工程完好率(%)渠系建筑物长度(km)工程完好率(%)合计管灌面积(万亩)喷灌面积(万亩)微灌面积(万亩)座数设计灌溉面积(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座数设计灌溉面积(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座数设计灌溉面积(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设计座数实有座数工程完好率(%)合计 \\ \ \ \ 小型 井灌 \\\\\\
注:1、小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灌区。
2、自流灌区:借助重力作用,通过引水、输水、配水等设施进行灌溉的灌区。
3、扬水灌区:以抽水设施进行灌溉的地域。
4、井灌区:以机井为灌溉水源的灌区。
附表6:
小型水源工程现状汇总表
塘坝小引水堰(闸)小型灌溉泵站机井雨水集蓄工程处数设计库容(万方)工程完好率(%)处数引水流量(m3/s)工程完好率(%)处数设计流量(m3/s)装机台数装机功率(kw)工程完好率(%)眼数配套功率(kw)工程完好率(%)水窖(池)补灌面积(万亩)人工集雨场(万m3)处数(处)工程完好率(%)设计容积(万m3)实际供水能力(万m3)
注:1、塘坝:拦截和贮存当地地表径流、蓄水量不足10万立方米的蓄水设施。
2、小型引水堰(闸):引水流量小于1m3/s的引水堰(闸)。
3、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的灌溉泵站。排灌结合泵站按灌溉泵站计。
4、机井:利用动力机械驱动水泵提水的水井。
5、水窖(池)指容积500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
附表7:
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建设与改造汇总表
灌区规模年份配套和改造灌区处数末级灌溉渠系改造田间工程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主要工程量工程投资估算(万元)备注渠道整治渠系建筑物渠道整治长度(km)土地整治(万亩)合计管灌面积(万亩)喷灌面积(万亩)微灌面积(万亩)土石方(m3)砌石(m3)砼和钢筋砼(m3)长度(km)其中衬砌渠道(km)新建座数改造座数合计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大型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重点中型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注:1、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工程经配套和改造后,增加的有效灌溉面积。
2、改善灌溉面积:工程经配套和改造后,灌溉保证率得到提高的耕地面积。
3、恢复和新增排涝面积:工程经配套和改造后,增加的排涝面积。改善排涝面积:工程经配套和改造后,排涝标准得到提高的面积。
4、田间工程:末级固定渠道控制范围内修建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灌排设施和平整土地的总称。
附表8:
一般中型、小型灌区和井灌区配套与改造汇总表
灌区规模年份配套和改造灌区处数固定灌溉渠道改造田间工程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输水管道长度(km)主要工程量工程投资估算(万元)备注渠道整治渠系建筑物灌排渠道整治长度(km)土地整治(万亩)合计管灌面积(万亩)喷灌面积(万亩)微灌面积(万亩)土石方(m3)砌石(m3)砼和钢筋砼(m3)合计自流灌区扬水灌区长度(km)其中衬砌渠道(km)新建座数改造座数合计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一般中型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小型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井灌区小计 \\ 2009 \\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 2011 \\
附表9:
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汇总表
年份塘坝改造处数小型引水堰(闸)改造处数小型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灌溉机井改造主要工程量工程投资估算(万元)备注处数更新机组台套改造装机功率(kw)眼数配套功率(kw)土石方(m3)砌石(m3)砼和钢筋砼(m3)合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附表10:
小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汇总表
年份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工程投资估算(万元)人工集雨场(万m2)水窖(池)
(处)补灌系统(万亩)人工集雨场(万m2)水窖(池)补灌系统(万亩)土石方(m3)砌石(m3)砼和钢筋砼(m2)管道(km)处数(处)设计容积(万m3)小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注:1、水窖(池)指容积500m3以下的蓄水工程。
附表11:
小型排涝工程建设汇总表
年份小型排涝泵站改造小排水闸改造处数主要工程量工程投资估算(万元)备注处数设计流量(m3/s)装机台数装机功率(kw)土石方(m3)砌石(m3)砼和钢筋砼(m3)合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附表1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综合效益汇总表
年份规划总投资(万元)改造后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改造后全县节水灌溉面积(万亩)改造后全县??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公斤)规划灌溉水利用系数规划渠系水利用系数改造后旱涝保收面积(万亩)主要工程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新增农业生产能力农民年人均增收(元)年新增供水能力
(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
(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增加补灌面积(万亩)恢复、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万m3)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万公斤)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万元)合计 2009 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补助资金 2010 2011
注:本表中所指规划综合效益是指规划实施后,农田排灌体系得以完善、排灌能力得以恢复和提高,所带来的综合效益。不是各单项工程的主要效益简单叠加。
指南附件2:
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标准文本
重点县名称 ?申报部门(盖 章)?申报文号 ?申报日期 ?
(注,此表印在封面背页,此注印刷时删除)
填表说明
1、项目申报部门为县级财政、水利部门。
2、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3、省级单位对项目评审后,若认为项目总投资和申请的中央
资金金额需要调整,应在项目评审论证表中按照调整后的
金额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注明调整的原因。
一、重点县基本信息
类别指标单位2008年数据1、经济社会基本状况GDP总值万元 农业总产值万元 万元 总人口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万人 国土面积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万亩 播种面积万亩 粮食总产量万吨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财政收入万元 其中:一般性预算收入万元 2、水资源及灌溉状况水资源总量万立方米 水资源可利用量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万亩 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蓄水工程塘坝座 万立方米 蓄水池(水窖、水柜)座 万立方米 引水工程小型引水堰(闸)座 立方米/秒 提水工程小型泵站座 千瓦 农用机井眼 万立方米/年 1-5万亩灌区(骨干灌渠)座 千米 田间工程小型灌溉渠道千米 田间排水沟道千米
二、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概况
【填写说明】
简要说明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情况,包括: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目标与任务、建设标准与工程量、工程类型及布局、投资估算等
三、2009年建设方案摘要1
1
?
项
目
概
况【填写说明】
1、地理位置、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2、已有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重点县建设目标及年度目标。 2
?
必
要
性
与
可
行
性【填写说明】
1、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分析重点县建设的必要性。
2、从工作组织、资金筹措、设计施工能力、管护运行机制等方面,分析重点县建设的可行性。
三、2009年建设方案摘要2
3
?
工
程
建
设
具
体
方
案【填写说明】
1、拟建工程范围与布局(可另附示意图);
2、主要建设内容;
3、工程数量、规模与标准。
三、2009年建设方案摘要3
单位:万元
4
?
资
金
筹
措
与
整
合
方
案资金来源金 额备注一、申请财政补助 1.中央财政 材料费 万元;
设备费 万元;
施工机械费 万元;
项目管理费 万元。 2.省级财政 3.市级财政 4.县及县以下财政 二、农民群众自筹 1.农民投资 2.投劳折资 三、资金整合
(请写明具体项目资金名称) 1、 2、 3、 4、其它项目资金 四、其他投入
(指社会捐赠或其他渠道投资) 合 计
三、2009年建设方案摘要4
5
?
工
程
运
行
管
护
机
制【填写说明】
1、拟新建、改建或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
2、将采取的运行管护方式和管护主体;
3、其它保障工程效益持久发挥的措施。 6
?
预
期
效
益【填写说明】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四、省级评审论证表
重点县名称 年度总投资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主审专家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专 业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优(A)中(B)差(C)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ABC 2、建设的必要性ABC 3、建设的可行性ABC 4、农田水利规划情况ABC 5、工程建设方案ABC 6、资金筹措与整合方案ABC 7、运行管护机制ABC 8、预期效益ABC 综合评审结果 省级评审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字(可另附表):
五、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审批意见
省级财政部门(盖章): 省级水利部门(盖章): 指南附件3:
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方案
(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 、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现状等。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指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或农田排水面积3万亩以下的灌溉排水工程设施,同时加上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类型、分布及完好程度;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及运行情况;作为灌溉水源工程的水库运行状况;项目区现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水资源状况等。
三、工程建设内容、标准及布局
建设范围及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数量、规模、建设标准等。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建后运行管理,包括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等。
五、建设费用及筹资方案
测算建设费用,提出资金筹措方案。
六、预期效益
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用增加、恢复、改善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增加粮食生产能力,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增效等指标定量描述)。
附图:项目区水利工程现状分布图(略)
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分布示意图(略)
指南附件4:
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
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部门 (盖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表印在封面背页,此注印刷时删除)
填表说明
1、项目申报部门为县级财政、水利部门。
2、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3、省级单位对项目评审后,若认为项目总投资和申请的中央
资金金额需要调整,应在项目评审论证表中按照调整后的
金额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注明调整的原因。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县(市、区)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23……具体项目名称 资金类别 项目属性
(新建、扩建、改建) 总投资
(万元) 项目单位 责任人 联系电话
二、建设方案摘要1
1?项目概况【填写说明】
1、立项背景;
2、建设目标;
3、包括哪些具体项目。
2?必要性分析【填写说明】
1. 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
2. 资源优势及其与当地主导产业关系;
3.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
二、建设方案摘要2
3 ? 建设条件分析【填写说明】
1. 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
2. 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条件与配套设施;
3、灌区改造项目的水源、供水保证率等条件。
4 ? 工
程
建 设 具
体 方 案【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
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工程形式、数量和工程量);
3. 项目运行机制和组织落实情况。
二、建设方案摘要3
单位:万元
5?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金来源金 额备注一、申请财政补助 1.中央财政 2.省级财政 3.市级财政 4.县及县以下财政 二、农民群众自筹 1.农民投资 2.投劳折资 四、其他投入
(指社会捐赠或其他渠道投资) 合 计
二、建设方案摘要4
6
?
工
程
运
行
管
护
机
制【填写说明】
1、拟新建、改建或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
2、将采取的运行管护方式和管护主体;
3、其它保障工程效益持久发挥的措施。 7
?
预
期
效
益【填写说明】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8?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单位责任人(签字):
三、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总投资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项目主审专家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专 业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优(A)中(B)差(C)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ABC 2、项目建设必要性ABC 3、项目建设条件ABC 4、工程建设方案ABC 5、资金筹措方案ABC 6、运行管护机制ABC 7、预期效益ABC 综合评审结果 省级评审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字(可另附表):
注:此表按项目填写,一个项目一张
四、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审批意见
四、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审批意见 省级财政部门(盖章): 省级水利部门(盖章): 注:新疆的、农业部适用此表。
指南附件5:
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省级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xx兵团)
序
号建设地点 项 目
名 称 建设
性质项目实施单位主 要 建 设 内 容项 目 总 投 资(万元)主 要 效 益合
计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受益群众自筹其他
投入 改善农业、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增加农
民人均
纯收入
(元/人)地
市县
(市)集雨工程(水窖、水池、水柜等)水源工程 渠道建设渠系建筑物机电
泵站 (座)主要工程量中央财政省级
财政市、地级财政县及县以下财政集资投劳
折资工程受益 人数
(万人)新增、恢复 灌溉 面积
(万亩)改善 灌溉 面积
(万亩)新增、改善排涝面积 (万亩)新增节
水能力
(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
(万元)数量(个)容积(m3)塘坝(座)引水堰闸(座)机井(眼)渠道整治(km)其中:渠道衬砌(km)新建(座)改造(座)土石方(m3)砌石(m3)管材(m)砼和钢筋砼(m3) 其中:项目管理费 合计 一**市 1?**县重点县 2 **县专项工程 (1) **项目 (2) **项目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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