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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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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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10]9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商科教育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提供专业师资
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1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商科教育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提供专业师资交流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2009]11号),中国商业联合会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媒体支持:《中国商贸》杂志、《经济师》杂志
二、竞赛组织: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领导下,成立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竞赛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院校经申请可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凡有意申请设立赛区的院校可登陆竞赛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竞赛组委会。
三、参赛对象:从事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四、竞赛内容:以电子商务专业所开设课程的“说课”为竞赛内容,每门课程“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
五、竞赛安排:本次竞赛设置高等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和中等职业教育组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均为赛区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一)赛区预选赛: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进行。
(二)全国总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每个赛区组委会在赛区预选赛基础上,可推荐3-5名选手参加总决赛(参加过中国商业联合会举办的各类电子商务专业师资培训班的教师不受上述名额限制)。
全国总决赛期间,竞赛组委会安排如下活动:
1.参加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的2010年全国电子商务教育论坛。
2.观摩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主办的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移动专业竞赛总决赛。
3.参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0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
六、竞赛时间:2010年4月-10月
(一)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赛区预选赛。
(二)2010年9月15日前,各赛区推荐参加总决赛选手。
(三)2010年10月中旬,全国总决赛(地点:北京)。
七、竞赛标准: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竞赛标准。
八、奖励办法:
(一)总决赛中成绩优异(前十名,按照高等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和中等职业教育组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比例分配)的教师,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全国商科教育电子商务专业十佳教师”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总决赛中成绩优秀的教师,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全国商科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优秀教师”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竞赛活动还将设立全国商科教育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最佳组织奖等奖项。
(四)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上述总决赛的竞赛结果。
(五)由《中国商贸》杂志(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经济师》杂志(全国经济类核心期刊)公示上述总决赛的竞赛结果。
(六)完成总决赛全部赛事活动的教师,可推荐在《中国商贸》杂志和《经济师》杂志发表优秀学术论文。
(七)完成总决赛全部赛事活动的教师,可推荐申报2011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
(八)编辑出版《全国商科教育优秀教师风采专辑(电子商务专业)》。
(九)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www.cgcc.org.cn)和竞赛网站开辟“全国商科教育电子商务专业优秀教师网上展示”,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等方式综合展示获奖教师的风采和成就。
九、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417室(100801)
联系人:常筱萍周伟
电话:010-6609406415712908792
传真:010-66094065电邮:jspx2008@yahoo.cn
网站:http://www.cmcp.org.cn/2010/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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