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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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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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局,
教育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培养一大批高质量动漫人才,推动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教育部、文化部决定于2010年举办“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
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大赛宗旨
大赛坚持公益性,引导广大学生关心和参与动漫创作,促进学生创意能力和动漫制作技术的提高,提高动漫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动漫人才。
三、比赛时间
1.比赛作品征集阶段:2010年6月20日-7月31日
2.比赛作品评比阶段: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3.比赛结果公示与颁奖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30日
四、参赛对象
1.专业组:全国高校动漫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学生
2.非专业组:全国高校非动漫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非信息技术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中学生
五、参赛报名与作品投递
参加本次比赛无需报名费,有关报名事项及作品投递要求请参阅《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报名须知》(见附件1)。
六、作品评比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确定各奖项归属。评审组由国际国内动漫、数字艺术和互动娱乐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业界资深人士、相关媒体高层人士等组成。评审过程将恪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结果公示与颁奖
2010年9月,组委会在活动官方网站和全国各大媒体上对比赛结果进行公示。教育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联合下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向各奖项获得者颁发证书、奖杯。
八、作品展播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将在活动官方网站和中国教育电视台太阳花在线、空中课堂、早期教育专业频道等非开路频道和国家教育新媒体学习超市、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进行公益性展播。
九、其他
为保证本次比赛的顺利开展,请各高校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
教育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报名须知
一、参赛作品分类
1.动画类:任何以逐格方式或计算机辅助手段制作的动态影像,符合世界动画协会(ASIFA)关于动画的定义(即动画艺术是以除实拍手段外的多种不同技法创造运动影像)。
2.视觉特效类:数字合成短片和影视包装片等。
3.互动作品类:网络互动作品(包括网站设计、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电子杂志、互动广告、Flash游戏和手机界面设计等)、互动游戏作品(电脑游戏、手机游戏等)和互动装置作品等。
4.漫画类:以漫画的形式(单格、多格)表现完整的故事或明确的主题(包括CG静帧、手绘漫画等)。
二、大赛奖项设置
(一)专业组
1.动画类:最佳动画片奖一部、最佳导演奖一部、最佳编剧奖一部、最佳美术设计奖一部、最佳原创音乐奖一部 、最佳视觉特效奖一部、 最佳评委会大奖、优秀动画片奖十部;
2.视觉特效类:最佳数字合成短片奖一部、最佳影视包装片奖一部、优秀视觉特效作品五部;
3.互动作品类:最佳网络互动作品奖一部、最佳互动游戏作品奖一部、最佳互动装置作品奖一部、优秀互动作品五部;
4.漫画类:最佳漫画(单格)奖一部、最佳漫画(多格)奖一部、最佳评委会大奖一部、优秀漫画奖五部。
(二)非专业组
1.动画类:最佳动画奖一部、优秀动画奖十部;
2.视觉特效类:最佳视效奖一部、优秀视效奖五部;
3.互动作品类:最佳互动作品奖一部、优秀互动作品五部;
4.漫画类:最佳漫画(单格)奖一部、最佳漫画(多格)奖一部、优秀漫画奖五部。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是2010年6月30日之前创作完成。
2.非专业组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队名义参赛均可,但同一作品主创人数不超过5人;专业组参赛作品由学校组织申报,每校申报作品不超过30个。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
4.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组委会及中国教育电视台对于所有参赛作品拥有非商业目的的有限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授权书)。
四、作品格式要求
1.动画类、视觉特效类作品格式采用:MOV、AVI或SWF(只针对网络动画)。作品宽高比不得小于720X576 点,并尽量采用低压缩或无损压缩方式。
2.网络互动作品是依托于互联网或者手机移动网,具有一定表现主题的互动艺术作品。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网络互动作品,以及作品说明文档。
3.互动游戏作品的游戏类型、游戏平台和游戏大小均无限制。参赛者需提交互动作品、一张游戏截图(jpg格式)、游戏演示视频(3分钟以内),以及作品说明文档(包括游戏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
4.互动装置作品是基于电子设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包括计算机,手机,电子与自动控制等),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强调人机间或人人间产生互动的,能使观众参与、交流,甚至“融入其中”的装置艺术作品。参赛者需提交一张作品照片(jpg格式)或邮寄作品实物、作品演示视频(3分钟以内),以及作品说明文档(包括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
5.漫画类作品所递交的电子稿仅限TIFF或合并图层的PSD格式,且画面尺寸不低于标准A4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漫画类作品可以递交手绘稿。
6.请保证提交的文件能够正确运行,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表说明栏中写明。
7. 参赛者在递交作品电子稿前,应该确保文件没有任何电脑病毒,对任何有病毒感染的作品组委会将一概不作评比。
五、参赛报名与作品投递
1.参加本次比赛无需报名费。
2.参赛者需登陆http://dongman.ss.pku.edu.cn下载报名表及授权书(两份),填写完毕后和参赛作品一起:
(1)专业组作品统一邮寄至比赛组委会指定作品收集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韩建丹阳大厦中国教育电视台1705房间动漫大赛组收 邮编:100021 联系电话:010-58611550 邮件注明:“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参赛作品。)
(2)非专业组作品统一邮寄至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中国传媒大学31号楼动画学院114室张兰老师收 邮编:100024 联系电话:010-65783457 联系人:张兰 邮件注明:“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参赛作品。)
3.欢迎各校以集体方式统一递交参赛作品。
4.参赛截稿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所有参赛作品应该在截稿日期前递交,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5.组委会将依据作品报名表的相关信息通知获奖作者并寄发证书和奖杯,请参赛者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附件2:
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报名表
参赛联系人
学校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座机
手机
邮箱
参赛作品名称
参赛类别
Ο 专业组 Ο非专业组
参赛作品篇幅
分 秒 或 页
主创人员
(1-5人)
岗位: 姓名: 年级: 专业:
岗位: 姓名: 年级: 专业:
岗位: 姓名: 年级: 专业:
岗位: 姓名: 年级: 专业:
岗位: 姓名: 年级: 专业:
是否在其他竞赛中获奖
Ο 否 Ο是,请注明:
参赛作品类别
Ο 动画类
Ο 视觉特效类(Ο数字合成短片 Ο影视包装片)
Ο 互动作品类 (Ο网络互动作品 Ο互动游戏作品 Ο互动装置作品)
Ο 漫画类 (Ο 单格 Ο 多格)
作品内容说明(200字以内)
学校推荐意见:
加盖公章处
日期:
附件3:
《 》著作权
许可授权书(一)
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组委会:
《 》的著作权归属于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特此授权许可组委会无偿、非独占性享有《 》作品在贵委官方网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修改权以及根据大赛推广宣传需要,将作品进行相关的公益性放映、展览。
许可期间:“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比赛”期间,比赛期间过后,如再次使用作品需重新授权。
本许可授权书仅限于活动评选且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签名:
2010年 月 日
《 》著作权
许可授权书(二)
中国教育电视台:
《 》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 ,为配合“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的宣传评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特此授权贵台无偿、非独占性行使参评作品的修改权、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改编权;本授权仅限贵台管理运营的电视、网络、无线、纸质媒体。
许可授权期间为:“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期间。比赛期间过后,如再次使用作品需重新授权。
活动期间许可贵台为宣传推广活动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姓名和肖像。
贵台如修改、汇编、改编作品,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本许可授权书仅限于活动评选且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签名: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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