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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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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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
出口配额
广东省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12]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2]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审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附件: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商务部
2012年12月15日
附件:2013年度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1、锯材
单位:立方米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总计
84500
北京市
500
天津市
3000
河北省
200
内蒙古自治区
33700
辽宁省
2200
大连市
12100
吉林省
2200
黑龙江省
16100
上海市
200
浙江省
200
安徽省
300
福建省
1200
厦门市
200
江西省
200
山东省
200
青岛市
700
河南省
200
湖南省
1300
广东省
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
四川省
6000
云南省
500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300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800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1400
2.供港澳活大猪
单位:头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计
1650000
150000
山西省
200
河南省
336000
安徽省
200
上海市
23000
浙江省
246000
宁波市
2100
湖南省
128000
28000
湖北省
98000
江西省
69000
厦门市
200
重庆市
1100
广东省
600000
122000
深圳市
54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60000
海南省
200
中粮肉食北京有限公司
32000
3.供港澳活中猪
单位:头
地区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 计
80000
2400
河南省
3000
上海市
40000
湖南省
2000
江西省
5000
广东省
30000
2400
4.供港澳活牛
单位:头
地区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 计
50000
7200
北京市
11200
天津市
400
河北省
4270
1250
山西省
90
内蒙古自治区
16400
1675
辽宁省
45
大连市
180
吉林省
45
黑龙江省
135
上海市
90
江苏省
2000
安徽省
3400
河南省
1200
湖北省
2200
广东省
5100
405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80
贵州省
1200
陕西省
1000
45
甘肃省
1000
青海省
45
5.供港澳活鸡
单位:万只
地区或企业
配额数量
香港
澳门
总 计
300
340
江西省
4
湖南省
2
湖北省
2
广东省
137
299
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47.5
深圳市
104.5
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6.5
广西壮族自治区
17
39
海南省
6.5
2
中粮肉食北京有限公司
27
供港活鸡品牌生产企业专项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万只
企业名称
专项配额
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
15
广州市番禺区洋毅畜牧有限公司
8.2
珠海市顺明有限公司
8
东莞市天实养殖有限公司
8
广东省绿峰华侨养鸡场
8.3
深圳汇先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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