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经济法类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决定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请试点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参照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拟定本省(区)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于2015年7月底前报送我委。
二、全面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
上述试点范围以外的地区,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请非试点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深入分析输配电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初步测算本省(区、市)电网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于2015年10月底前将测算结果和改革思路书面报送我委。
三、改革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
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既要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投资需要,保证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又要加强成本约束,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监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我委今年将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并在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尽快研究完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
四、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积极稳妥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鼓励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市场交易价格,并按照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
五、加强组织实施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是中发[2015]9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和近期重点任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组织精干力量扎实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要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和摸底测算工作,客观、真实提供电网成本、投资、电量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13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有关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有关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260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报请审定云南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云发改物价[20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311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贵州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黔发改价格[20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的通知_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769号)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