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好意送同事,却因车技不精,最后撞到路边,同事当场死亡,这种情况下,司机要不要承担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件。
小李和小王本是公司同事,某天同时下班后,小李顺路载了小王一程。哪知车技不精,当小李开车到某个路段时,他碰撞到路边的墙上,导致同事当场死亡。
随后交警过来现场认定小李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小王的家人要求小李赔偿130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该事故车辆是非营运机动车,而且小李没有收取小王的费用,事故认定书中也没有发现戴故意或明显的重大过失。
结合事故导致的后果最终裁定戴承担70%的赔偿责任,并裁定戴赔偿小王家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90多万元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这件事情也给了我们很好的忠告。因为不光是在职场上还是日常生活里,很多人上下班开车被同事被朋友蹭车,但自己又不好意思拒绝,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但是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很可能你要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而且就算是搭载亲戚也一样,万一出现此意外,亲戚家属找你索赔,你也无话可说。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那么,有人就会问了,纯属好意送朋友又没有要钱,为何还要承担如此后果?是否过于重了?这样判决以后谁还敢好心送别人?
其实,自从我国《民法典》实施后,针对"好意同乘”就做出了相应的规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与普通的交通事故相比,当机动车驾驶人无偿搭乘他人,因机动车驾驶人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除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驾驶人不用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而且因为车主同意搭乘朋友时,就视为其向朋友作出了搭乘的承诺,就要保障朋友在搭乘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一般法院会酌定机动车驾驶
人承担60%-80%不等的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另外,询律君注意到法院判决时提到的一点就是收费问题。
如果一旦收费,性质就变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伤亡的,此时收费的司机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不能获得好意同乘关系下的减轻。当然,如果只是分摊个油费、餐费,那么还不视为收费。所谓的收费,是指收路费等运输费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最后,关于是否为营运车,用营运车搭乘好友有何风险呢?
啥叫营运车辆?出租车,滴滴顺风车,专车,货拉拉等,就是营运车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好意同乘关系发生在非营运车辆上,营运车辆,不属于这一范畴。所以,不要开着出租车、顺风车让同事、朋友蹭车,否则发生事故,不能获得责任减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这,询律君也想提醒各位车主,作为车主,在好意帮助他人的同时,也要量力而行,不可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于送别人回家出车祸谁负责以及送朋友出车祸有责任吗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