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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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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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产品认证
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的通知(国认注〔2017〕123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
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的通知
(国认注〔2017〕12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相关示范创建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道路”要求,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精神,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国家认监委持续开展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旨在引导地方政府建立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联动机制和有机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进一步深化有机产品认证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的作用。
国家认监委通过组织地方质检部门初审,资料审查、专家咨询、网上公示,同意河北省滦平县等45个县/市级单位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推荐以上创建区的地方质检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继续督促和协助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不断完善认证监管联动机制,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内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示范创建区内违法、违规认证活动,对不能持续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及时报请国家认监委撤销其“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称号。
三是国家认监委将结合2017年和2018年工作安排,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进行现场核实,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认监委联系人:周雯
联系电话:010-82262773
电子邮箱:organic@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孙春艳
联系电话:010-65994403
电子邮箱:suncy@ccai.cc
附件:第七批(2017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
国家认监委??
2017年10月15日
附件
第七批(2017年度)
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推荐部门
1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政府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3
山西省石楼县人民政府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
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5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人民政府
6
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政府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8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9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0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政府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1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政府
12
黑龙江省肇源农场
13
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政府
14
黑龙江省克山县人民政府
1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6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政府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7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8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9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政府
20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政府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政府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2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政府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3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政府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4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政府
25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政府
26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政府
28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
29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政府
30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1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
32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33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政府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4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5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政府
36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政府
37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政府
38
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政府
39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政府
40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政府
41
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政府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2
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政府
43
云南省新平
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44
西藏自治区尼木县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苏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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