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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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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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广播电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影片的育人作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电影周以“携手新时代 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推动广大中小学生观看、评选优秀影片,感受近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非凡历程和辉煌成就,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引导学生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地点:上海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承办单位
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北京电影学院、上海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
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CCTV-6)、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1905电影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教育局、上海戏剧学院、上海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东方绿舟、上海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4.组委会办公室
北京电影学院、上海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5.官方网站
1905电影网(www.1905.com)
四、主要活动
1.优秀影片展映
各地教育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可根据实际,采取影院放映、流动放映、电视展映、网络展映等多种形式,组织当地中小学生观看推荐的优秀影片,并在官方网站投票评选最喜爱的电影。推荐影片在部分影院、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1905电影网等进行放映。
2.微电影征集与评选
动员各地中小学生积极拍摄内容阳光向上的微电影,以省为单位报送至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在开幕式上公布入围名单,闭幕式上公布获奖情况。同时,将征集的优秀中小学生微电影上传到官方网站,供广大中小学生点播观看。(已发文)
3.电影教育进课堂
各地积极组织影视教育领域专家学者等,深入中小学校帮助、指导影视教育工作,开展电影赏析、影视评论以及专业解读等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多看、看懂优秀影片。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影视教育活动。
4.影视教育主题论坛
电影周期间,将在上海举办影视教育论坛,邀请影视、教育等方面专家和地方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人员等参加,交流创作少年儿童优秀影片、开展影视教育工作等方面经验和做法,并邀请中小学生代表分享创作微电影感受。
5.影视教育观摩考察
电影周期间,组织上海中小学生及微电影作品入围的部分学生代表参观上海电影博物馆等,让学生了解影片拍摄制作过程,感受影视文化。组织各地教育部门、影视部门同志到上海市中小学进行影视教育观摩、考察等活动。
6.电影周开闭幕式
12月10日,以中小学生参与电影主题活动的形式举行电影周开幕式,邀请地方教育部门、广电部门、上海市中小学生代表等参加,公布微电影入围名单,启动优秀影片评选,放映电影周开幕影片。正式启动电影周活动。
12月16日,以主题晚会形式举行电影周闭幕式,公布中小学生评选出的最喜爱影片名单,对征集的优秀微电影作品进行颁奖,充分展示学校影视教育的成果。
五、活动要求
1.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影周活动,结合地方实际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影视观摩、教育活动,主动联系影院,提出对推荐影片的排映需求。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深厚感情。
2.各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积极做好推荐影片播放工作,在影片片源、观影场所、放映设备等方面支持学校观影活动,并根据中小学生作息时间情况,合理安排电视台相关影视频道播放影片时间。
3.各地要加强影视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要求,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检查,为学生观影提供良好环境,确保学校影视教育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4.各地要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动员部署,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范围,营造影视教育的良好氛围。官方网站将设立“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专区,发布推荐影片名单、放映时间表、活动宣传报道以及地方影视教育开展情况等。
5.电影周期间上海主场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荣雷
联系电话:010-66097876,13811607769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刘豫霞
联系电话:010-86090457,13641117133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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