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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七五”期间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发展规划

“六五-七五”期间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发展规划(一九八三年二月九日卫生部发布)为使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职防工作)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相适应,更好地保护
“六五-七五”期间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发展规划
(一九八三年二月九日卫生部发布)
为使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职防工作)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相适应,更好地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我国职防工作重点发展十年规划。
劳动卫生职业病学是预防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综合性的应用科学。该学科的实际工作是劳动卫生服务,即职业病的预防。
在我国,职防工作是解放以后随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党的领导和各级政府的关怀下,现已培养了一支初具规模的职防技术队伍,并先后开展了防暑降温、防尘防毒、 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工作。 在科学研究方面,重点开展了尘肺病的研究,化学、物理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卫生标准和测试方法的研究等。使我国的职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工农业生产的需要,特别与在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两番的需要还很不适应。和世界先进工业国相比有很大差距。
目前,我国工农业生产中职业危害严重,据调查,全国有矽肺病患者约一百万余人,仅铅、汞、苯、有机磷农药、三硝基甲苯(TNT)这五种毒物中毒和可疑中毒者达六万四千余人,实际工业生产中的毒物远不止上述几种,而是成千上万种。特别是近几年农药大量使用,农药中毒也十分严重,据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不完全统计,一九八一年共发生农药中毒者二十七万四千余人,死亡一万五千余人。另外,在我国一些工业部门中,职业性肿瘤的危害也日趋突出,如冶金系统的云锡公司,在一万二千余名工人中,累计患肺癌者一千二百二五例,死亡一千零二十四例。首钢、太钢、鞍钢等焦炉工肺癌死亡率为当地居民的几十倍。又如化工系统的天津染料化工厂,在接触联苯胺的一千余名工人中,已发现二十四例膀胱癌患者。
据调查,我国绝大多数厂矿,80%以上有尘毒的作业点都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尤其是农村社队企业,由于资金少,设备技术落后,其职业病患病率有的高达60%―70%。 据有关部门统计, 全国约有50%的矽肺病人丧失了劳动能力,由国家养起来,仅工资、医疗和伙食补助费,每年开支一亿多元。
在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中,把能源工业作为今后长期发展的重点,尤其是煤炭、石油工业的发展,其接尘、接毒人数和新毒物的种类,必将大大增加,现在如不狠下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今后不论是职业病发病率还是发病的绝对人数,必将大幅度的上升和增加,无疑将会严重影响我国四个现代化的建设和在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实现。
当然,控制职业病的根本办法是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工业部门自己加强企业管理,改革工艺更新设备,注意个人防护及卫生防护教育。而对现有一大批各种职业病的冶疗,各种有毒、有害因毒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和其它劳动卫生法规的制订,则是卫生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但是,卫生部门的现状和要求承担的职防任务是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职防队伍比例失调,技术力量薄弱:初步统计,全国从事职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约一万人左右,仅以产业工人为例,全国现有产业工人(全民)四千六百万人,和职防人员的比例是1∶4600,如果加上农村约五亿农业劳动力,其比例就更小了。另一方面,缺乏技术骨干,如技术力量较强的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湖南等省、市级的职防机构,正、副研究员(或正、副主任医师)分别占全所技术人员的4.82%、8.5%、2.44%、5.33%,湖南劳研所为零。而日本国产业医学综合研究所(相当于于我国的劳动卫生研究所 ) 仅有八十人, 其中大学毕业生占90%, 有博士学位的占80%。可见技术力量相差较大。
第二、 经费不足,仪器设备落后,长期以来职防工作在卫生事业中是一个薄弱环节,所需经费严重不足, 如辽宁、广东某地区, 职防经费平均每人每年八百元。只够人员工资。由于经费不足,旧仪器设备不能更新,现在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比先进国家落后二十至三十年,如广西自治区劳研所,至今只装备了一台国产气相色谱仪、一台测汞仪。有相当一部分职防机构搞毒物分析还得靠化学方法,既费时,又费人。
由于上述原因,极大影响了职防工作的开展。如对卫生标准的研究制订和实际需要相差很远。据初步统计,我国常用的化学毒物达五千余种,制订了卫生标准的只有一百二十种(包括粉尘),此外绝大部分物理因素如高频、激光、振动等等都未制订卫生标准。而美国已制订了一千余种,苏联制订了八百余种。又如对职业性肿瘤的研究,我国近几年才开始搞人群调查,致癌物的鉴定只有极少数单位开展。且水平不高。而国外已作了大量的研究,成绩显著。目前已有十四个国家公布了致癌物名单或职业性肿瘤名单,建立了化学致癌物的生产,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而我国还是空白。
第三、 卫生监督制度不健全,一九五四年国务院就授权卫生部门建立卫生监督制度,因种种原故,这个制度一直未建立健全起来。由于对工矿企业不能实行有效的卫生监督,老企业的职业危害未得到根本治理,一大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新企业又兴建投产,其结果是治不胜治,防不胜防,这也是我国工业生产中职业危害至今还很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尽快健全卫生监督制度、制订卫生监督法规是当务之急。
综上所述,今后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我们设想通过十年规划的实现,使我国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改变。本规划的实施步骤是:前五年对全国职防机构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重点抓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能源基地和有技术特长的职防机构以及培训基地的建设;培训、提高各类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劳动卫生工作制度和制订有关法规。为后五年打好基础,后五年加速发展,力争形成完整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体系,并做出显著成绩。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本世纪末使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和科学管理,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体规划任务如下:
一、 制订修订有关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法规
(一)制订:
1.尘肺法 1981―一1985
2.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1983―一1984
3.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办法 1983年完成
4.生产环境尘毒测试规范 1983年完成
5.厂矿企业职工健康管理办法 1983―一1985
6.劳动卫生管理条例 1985―一1987
(二)修订:
1.关于职业病范围及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984―一1986
2.职业病报告制度 1983―一1984
3.职业病防治院(所)工作条例 1983―一1984
二、 制订和修订生产环境中的卫生标准和测试方法:
我国现有卫生标准共122项,其中:化学因素的卫生标准120项、物理因素的卫生标准2项(试行)。计划在十年内制订新标准292项,其中:
(一)研究制订化学因素卫生标准280项及相应的测试方法,计划在1981―一1985年完成100项(现已安排33项)。1986―一1990年完成180项。在十年内,把我国现有120项化学因素卫生标准增加到400项。
(二)研究制订物理因素卫生标准12项及相应的测试方法 , 计划在1981―一1985年完成8项(已下达计划),1986―一1990年完成4项。在十年内把我国现有2项物理因素卫生标准增加到14项。
完成上述规划后,将使我国生产场所中最常见的有毒有害因素都有卫生标准可依。并根据应用情况和验证结果进行经常性修订。
三、 制订和修订职业病诊断标准:
目前我国现已颁布的正式和暂行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共11个,在此基础上,十年内将诊断标准增加到80个。 计划: 1981―一1985年制订28个(已下达计划),1986―一1990年制订52个。并在应用中定期修订,不断完善。
四、 对职业性肿瘤进行调查研究:
1.有计划的组织安排职业性肿瘤病的现场调查和实验室研究,摸清我国当前职业性肿瘤的发病及分布状况 , 查出致癌物质的种类 , 绘制出我国有致癌危险的工业分类表(1987年完成);
2.研究制订若干个职业性肿瘤名单及诊断原则(1982―一1984);
3.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致癌物质的生产 、 使用 、 登记管理办法 ( 1986―一1988)。
五、 加强与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之间的配合,督促工业部门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尘、防毒和职业病人的治疗和疗养工作:
多年来各级卫生、 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 为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一直配合得很好,取得了很大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强这种配合,共同督促工业部门特别是煤炭、冶金、化工、轻工、建材、水利、石油等部门,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尘防毒工作。在今后十年内,重点抓尘肺病和铅、汞、苯、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防治,降低发病率,提高生产场所尘毒浓度合格率,具体指标和工业部门协商后确定。继续组织力量,有计划地对职业危害较大的行业进行重点调查。在职业病的治疗和疗养方面,充分发挥厂矿医疗卫生机构、疗养机构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作用,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的进行治疗和疗养。重点抓好矽肺合并结核患者的治疗,到1986年95%以上的矽肺合并结核的患者都能住院治疗或疗养。
六、 防治农药中毒:
配合农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农业生产中的农药中毒的防治工作,计划在1983~1984年摸清全国农业生产中农药中毒的情况,抓好二至三个农药使用的试点,总结经验,在1986年制订出和农村各种经济责任制相适应的农药管理制度。
七、 开展社队企业劳动卫生学调查:
有计划地对社队企业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1983年开始,重点办好上海、山东、广东、辽宁、江苏等地的社队企业防尘防毒工作,推广无锡、大丰、兴宁、高密等县“五小”卫生工作经验,1985年总结出社队企业管理经验并形成制度,在全国推广。
八、 研制或仿制微型、 轻便、快速、 灵敏、准确的先进监测仪器,并逐步向配套齐全、连续、自动、遥测同步水平发展, 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改变目前测试仪器笨重、陈旧、落后的状况。
计划在1983~1985年集中研制5种新型适用的仪器,1986年~1990年研制出10种新型仪器,以适应职防工作的需要。
为完成上述任务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全国职防机构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
目前全国已建立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104所,但技术力量薄弱,需要调整、改革。准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各级职防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抓好技术骨干的培训提高工作。
二、建立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为使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水平,在十年内有较大提高,为后十年大上打好基础,必须有一批技术力量强,设备比较先进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作为国家的技术指导中心。为了发挥老院所的优势和考虑到全国布局的平衡,初步考虑在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劳动卫生研究所、 华东―一上海市劳动卫生研究所、 东北―一辽宁省劳动卫生研究所、西南―一四川省工业卫生研究所、西北―一甘肃省工业卫生实验所、华北―一北京市工业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中南―一湖南省劳动卫生研究所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现有基础上分期分批的建成全国和区域性的各有特点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一)中心的隶属关系:
1.全国中心直属卫生部领导;
2.全国中心与六大区域中心是业务指导关系;
3.区域中心受卫生部和所在省、市政府的双重领导,业务领导以卫生部为主。
(二)七个中心的特点(暂定);
全国中心:专业比较全面,侧重于劳动卫生职业病的基础理论、职业癌的防治与研究和监测仪器的研制;
东北中心:侧重于尘肺和振动的防治和放射卫生防护研究工作。
华北中心:侧重于化学中毒和噪声的防治与研究工作。
华东中心:侧重于化学中毒、潜涵病的防治与研究工作。
中南中心:侧重于有色金属中毒和有色金属粉尘所致的尘肺病的防治与研究工作。
西北中心:侧重于有色金属中毒和有色金属的粉尘所致的尘肺病以及高山病的防治与研究工作。
西南中心:侧重于职业病治疗药物和放射卫生标准研究。
(三) 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的任务:
1.全国中心:
(1)承担国家下达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与科研任务,负责研究解决国家在经济建设中重大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技术;
(2)对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解决各省、市、自治区提交上来的职业性疑难病的诊断,仲裁职业病诊断纠纷;
(3)承担培训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卫生职业病技术骨干;
(4)承办卫生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区域中心:
(1)承担国家下达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和卫生标准科研任务;
(2)根据本省、本地区在劳动卫生职业病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防治研究工作;
(3)组织本地区科研协作和情报技术交流;
(4)负责培训本地区的劳动卫生职业病技术骨干;
(5)对本地区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根据本地区的特点逐步形成本地区的分析测试中心。
(四)中心建设的实施步骤:中心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先将见效快、投资少的中心充实组建起来。第一批:全国中心、华北中心、华东中心、东北中心、中南中心。要求到1987年形成中心。第二批:西南中心、西北中心,要求到1989年形成中心。
三、除建立上述七个中心外,还要充分发挥具有技术特长的现有职防机构和医学院校的作用,对这些机构和院校,将视其承担任务的多少、轻重,给予适当资助。同时对国家能源基地所在的省、市、自治区的职防机构,给予适当资助(从1983年开始,视经费情况分批进行)。
四、把上海第一医学院、北京医学院、武汉医学院、山西医学院、四川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系重点建设成为劳动卫生职业病技术培训基地(1983年开始)。
五、发展劳动卫生职业病技术人员一万人。具体计划是:
1.1983~1985年发展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4000人,其中大专毕业生1500人,中专毕业生2500人。
2.1986~1990年发展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6000人,其中大专毕业生2500人,中专毕业生3500人。
技术人员的配备 : 物理、 化学、 电子和其它工程技术人员与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1983~1985年和1986~1990年的计划分别按1∶4和3∶4进行安排。
由于职防技术人员的比例严重失调, 即使实现上述规划, 其比例关系还难以纠正过来。
六、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今后要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条件,有计划的选派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专业学习班,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和其他国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请专家来华讲学,积极引进有关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技术和卫生标准资料。继续办好中国―一世界卫生组织劳动卫生科学技术合作中心。
为了保证规划的实现,将对计划中的有些项目实行合同制。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我部每年要重点抽查一次,三年全面检查一次,并随时修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计划。对完成计划好的单位, 除给予精神鼓励外, 还适当增加资助费,对于未履行合同规定,完成计划差,或擅自挪用资助费的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必要时终止资助,追回资金。

评论

拉登◆基地

抽了山西的血,回报给山西什么了

2小时

靓仔别补我好嘛

为什么铁路周边的老人都叫它卖国线

2小时

蓝莓味的旺仔

致敬铁道兵。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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