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社会法类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国发[1987]2号1987年1月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1949年至19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

(国发[1987]2号 1987年1月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1949年至1984年期间,经国务院(含政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以及教科文卫方面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以下简称法规),已经清理完毕。共清理出应予废止的法规158件,经国务院法制局逐件复查和国务院审议,决定予以废止(法规名称见四个附件的第一部分)。同时清理出来的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方面已明令废止的法规68件,以及由于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等原因而自行失效的513件法规,也经国务院法制局作了复查,现在一并附后(法规名称见四个附件的第二、第三部分),以便各地区、各部门了解和掌握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全面情况,利于工作。


附件一: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外事外经贸法规目录

(一)应予废止的外事、对外经济贸易、海关、华侨事务和旅游法规目录(34件)

(二)已明令废止的外事、对外经济贸易和海关法规目录(16件)

(三)自行失效的外事、对外经济贸易、海关、华侨事务、港澳事务和旅游法规目录(131件)


附件二: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工交城建法规目录

(一)应予废止的工业、交通和城建环保法规目录(48件)

(二)已明令废止的工业、交通和城建环保法规目录(15件)

(三)自行失效的工业、交通和城建环保法规目录(89件)


附件三: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劳动人事法规目录

(一)应予废止的劳动人事法规目录(21件)

(二)已明令废止的劳动人事法规目录(24件)

(三)自行失效的劳动人事法规目录(121件)


附件四: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教科文卫法规目录

(一)应予废止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出版、卫生医药、体育法规目录(55件)

(二)已明令废止的教育、文化出版、语言文字、卫生医药、体育法规目录(13件)

(三)自行失效的教育、科学技术、地震、文化出版、新闻广播、宗教事务、卫生医药、计划生育、体育法规目录(172件)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全文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咨询~

评论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