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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全康办[2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康办[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现将《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康复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国残联五代会精神,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残疾人康复工作,努力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九年一月九日
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
一、重点工作
(一)督导、检查“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和彩金康复项目中期检查,重点做好项目资金、实施质量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特别加强对工作基础薄弱地区和“十一五”新开展业务领域的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康复任务。完成“长江新里程计划”康复项目年度目标。
(二)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成立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小组,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委的沟通,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做好康复立法调研工作,广泛搜集国内外相关资料。
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的建设,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制度性保障。
(三)加大城乡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以国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在全国东、中、西部选取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启动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培育工作,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在农村地区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继续深化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康复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丰富并规范社区康复工作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快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残联系统康复人员的培养,联合卫生部、教育部等部委,加快康复人才培养的速度和力度,完善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机制。启动对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基本状况调研,与有关部委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选择部分高中等院校作为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配合做好残疾人康复咨询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申报、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五)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贯彻全国省级残联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以省级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为契机,促进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全面发展,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服务能力。与卫生部共同调研《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准入办法》。
加强康复质量监督和检测,组织实用型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卫生部合作在北京试点辅助器具服务进医院工作。推动建立世界卫生组织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合作中心。
(六)重点做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研究制定《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共同推进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检查验收。加大白内障复明工作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重点康复工程,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建设速度。
(七)积极推动残疾预防工作
联合卫生利用现有的妇幼保健卫生服务网络,开展残疾儿童筛查项目,将残疾儿童筛查纳入新生儿筛查和儿童保健体检的日常工作内容,逐步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制度。逐步建立从残疾发现到转介至相应机构接受康复的服务网络,为残疾儿童健康成长、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继续大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多方筹集资金,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印制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大力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社会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中期检查,促进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全国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社区康复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制定《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与卫生部、民政部共同启动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和第二批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完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流程,制定实施细则,促进审评工作规范化开展。
(二)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重点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库统计工作。总结“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争取项目三期。制定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进一步推进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工作。开展2009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掌握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需求,改进助视器生产供应工作。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地、州)、县(市、区)工作标准》,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完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
(三)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康复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通过强化省级中心的行业指导能力,推动基层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建立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区域指导中心,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服务网络;组织编写维语、藏语听力语言康复教材;选择一个中部省份,进行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在对民办机构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民办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第十次全国“爱耳日”等重点宣传活动。
(四)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督导检查,组派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国家医疗队。结合“十一五”中期检查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解决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各省执行《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实施方案》督导力度,严把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以保证残疾儿童得到适宜有效的康复服务;对项目执行情况、残疾儿童受益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撰写项目报告,发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号召全社会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五)推进“十一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培育工作。以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检查验收为重点,指导各省残联康复机构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增强智力残疾康复服务功能,规范康复服务流程,提高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能力;继续与北京联合大学联合举办全国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技术培训,帮助各地培养儿童康复教育要人才;发挥试点机构典型引路作用,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基础上,制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和基层指导作用,使更多的智力残疾人受益。
(六)加大对“十一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任务;开展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质量;加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康复活动;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制定评估标准,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
(七)开展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规范化检查验收,加强全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实施彩票公益金、“长江新里程计划”等项目,做好普及型假肢装配和辅助器具的供应适配工作;编写出版系列培训教材,做好专业人员系统培训;采用小分队形式赴各省开展现场培训,有针对性的指导各省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制定残联系统省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全面、系统的服务;制定“辅助器具配置办法”。
附件:1.社区康复工作安排
2.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3.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4.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5.肢体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6.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安排
7.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安排
附件1
社区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根据《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中期检查,促进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2.根据《全国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社区康复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3.启动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对已经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抽查,促进示范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
4?? 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启动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
5.制定下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审评工作流程,召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专家组会议。启用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举办使用人员培训班。
二、各省康复办
1.按照《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组织各地进行中期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十一五”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进本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3.对被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丰富示范区工作内容,总结推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经验,发挥示范区的样板作用,组织其它开展社区康复的县(市、区)参观学习,做好培训。
4?? 各省在70%以上的市辖区和60%以上的县,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使各类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5.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在做好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申报和培育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工作,促进农村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健康发展。
6.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培训班,为本地培养残疾人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人才。
7.启动本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验收工作,指导各地使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逐步开展申报审评验收工作。
三、社区康复工作县(市、区)
(一)城市地区
1.按照《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做好社区康复中期自查工作。
2.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本地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3.学习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好的做法和经验,落实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充分利用社区各种资源,完善社区康复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切实提供有效服务,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被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启动使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逐步开展相关数据申报工作。
5.开展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壮大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队伍。
6、广泛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农村地区
1.按照《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做好社区康复中期自查工作。
2.按照《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要求,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推进本地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3?? 因地制宜,充分发掘和开拓农村地区资源,积极探索具有农村地区代表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方式。
4?? 启动使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逐步开展相关数据申报工作。
5?? 开展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建立并壮大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队伍。
6、广泛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2
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白内障复明工作安排
1、全康办
(1)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7万例,组织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三星爱之光行动”。
(2)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终期总结工作,争取项目三期。
(3)推进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制定《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探索白内障无障碍的长效机制。
(4)加强地方手术耗品招标管理,对各地贫困患者免费手术耗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手术耗品的使用效益。
(5)举办眼保健及防盲治盲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科普读物,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眼保健意识。
(6)进一步完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对有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2、各省康复办
(1)逐级下达任务,制定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完成年度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经费落实地区完成“爱心永恒?启明行动”手术任务。加强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的管理,统计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完成情况。
(2)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和政策,推进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工作力度,结合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逐步建立白内障防治长久工作机制。
(3)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政府招标采购规定,根据贫困患者手术任务招标采购手术耗品并加强管理。
(4)根据需要,向贫困地区组派省内医疗队并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手术工作规范和规定的收费标准,为贫困患者施行减免费手术。
(5)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定点扶贫复明医院,加强管理,保证手术安全,增强服务能力,做好贫困患者减免费手术工作。
(6)大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普及眼保健知识。
(7)继续完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做好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登记统计工作。
(二)低视力康复工作安排
1、全康办
(1)完成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任务,培训60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低视力助视器配发项目,完善售后服务和效果跟踪工作。
(2)指导地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加强低视力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和技术指导。
(3)加强低视力康复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4)协调辅助器具中心开发生产低视力者适用的各类助视器,做好供应和服务,提高低视力者康复质量。
(5)开展“全国爱眼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提高低视力者康复意识。
2、各省康复办
(1)完成年度低视力康复任务。
(2)完成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低视力助视器配发工作任务。
(3)在地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在社区、眼镜点、医院、康复机构、盲校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就近为低视力者提供康复服务。
(5)开展低视力技术人员培训,使其掌握低视力验配助视器技术,提高服务水平;根据需求,依托盲校和社区,开展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工作。
(6)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安排
1、全康办
(1)完成60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任务。
(2)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地、州)、县(市、区)工作标准》,进一步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3)完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4)与社区康复紧密结合,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5)协调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依据国家盲杖标准组织生产新标准盲杖,确保产品质量。
(6)利用“助残日”、“爱眼日”、“盲人节”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盲人行走训练相关知识。
(7)加强与特殊教育、盲协和CBM的合作。
2、省康复办
(1)完成年度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任务。在社区和家庭,对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对接受训练的视力残疾者进行评估,确保训练质量。
(2)依据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按照全国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开展二级培训,为街道乡镇培训一名以上的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
(3)利用“助残日”、“爱眼日”、“盲人节”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协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训练辅助用具。
(5)做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登记统计工作。
附件3
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一)根据《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办法》中提出的任务目标,下达年度任务。
(二)做好“国家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等国家重点康复项目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实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逐步制定完善行业管理、工作及技术标准,指导基层规范发展。
(四)以达标验收为基础,加强基层康复机构管理。通过强化省级中心的行业指导能力,推动基层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五)选择一个中部省份,进行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建设试点。
(六)在对民办机构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民办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
(七)建立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区域指导中心,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服务网络。
(八)组织开展围绕宣传、落实《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为主题的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九)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要求,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领域内管理和专业人员的系列培训工作,推进专业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开展。
(十)组织编写维语、藏语听力语言康复教材。
二、各省康复办
(一)根据《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办法》,逐级下达任务。
(二)按照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国家重点康复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三)逐步建立省级聋儿康复中心服务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的评估体系和动态评价机制,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开展基层聋儿康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指导。
(四)有关省按照《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区域中心认定办法》,开展申报工作。
(五)有计划地深入基层调研,创造条件为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服务,并积极开展认定工作。
(六)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及实施细则,做好本省听力语言康复领域内管理和专业人员的系列培训及职称评聘工作。
(七)依据第十次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4
肢体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 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督导检查, 指导任务省做好病源筛查、定点医院审核、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技术薄弱地区的业务指导;召开“彩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提高项目效益,使手术儿童生活活动能力得到最大限度改善。
2?苯岷稀笆?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肢体残疾康复任务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肢体残疾康复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3??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专业机构服务条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功能,规范管理,扩大受益面,提高服务水平”的精神,全面推进省级残联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检查验收,加快省中心建设发展,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服务能力,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发挥示范窗口和技术资源中心作用。
4?卑凑詹屑踩耸乱挡势惫?益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江西、湖南、广西、贵州等省区组派五批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国家医疗队,实施1000例手术,帮助麻风病患者矫治畸形,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5?? 通过实施长江新里程-脑瘫儿童康复及残疾预防项目、嘉道理农村社区康复项目,加强康复服务基础建设。举办引导式教育技术培训,推广引导式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以项目地区县级康复中心建设为龙头,带动本地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总结和推广城乡开展残疾人康复的有效途经和方法。
6?? 根据各地普遍缺少专业人员状况,充分发挥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全国肢体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大力开展全国康复技术培训和交流,重点为全国省、市残联康复机构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残联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各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7?背浞掷?用残疾人纪念日、节日、助残活动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公益宣传设施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康复与残疾预防知识,组织编制适合基层需要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普及读物、康复训练音像制品等,提高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指导基层康复人员、残疾人及其亲友开展社区和家庭康复。
二、各省康复办
1?? 2009年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任务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医疗队任务的省,依据《残疾人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地方配套经费,协调卫生部门、手术定点医院,做好病源筛查复查、矫治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装配等工作;加强经费管理、任务统计、数据库录入工作,指导区县残联做好术后患者跟踪回访;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带动全社会支持和帮助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扩大贫困残疾儿童受益面;增加手术任务的省要做好任务的部署和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康复配套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分析任务完成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推动“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任务的深入实施。
3?惫岢埂吨泄仓醒牍?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专业机构服务条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功能,规范管理,扩大受益面,提高服务水平”的精神,将省级残联康复中心建设提到重要议程,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完善功能,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发挥示范窗口和技术资源中心作用;承担长江新里程-脑瘫儿童康复及残疾预防项目的省,积极落实配套经费,指导省中心学习和推广引导式教育先进理念,完成贫困脑瘫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和家长培训任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4?奔忧恐?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指导,充分利用各级技术指导组和县(市、区)技术指导中心,广泛开展城乡康复技术培训,重点推进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与服务;承担嘉道理农村社区康复项目的省,要以项目地区县级康复中心建设为龙头,建立本地县、乡、村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培养康复服务队伍,开展适宜的康复训练与服务,探索、总结农村康复工作的有效途径。
5?? 充分利用残疾人纪念日、节日、助残活动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公益宣传设施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康复与残疾预防知识,编发适合基层需要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普及读物、康复训练音像制品等,提高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指导基层康复人员、残疾人及其亲友开展社区和家庭康复,引导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爱和帮助残疾人康复。
附件5
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 结合“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智力残疾康复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家长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社区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服务模式,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2.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培育工作,以“十一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为重点,加强康复养护机构基础建设,督导各地落实地方配套经费,改善服务设施,指导各省残联康复机构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增强康复服务功能,规范康复流程,提高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能力,为推进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发挥示范窗口作用。
3?? 发挥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典型引路作用,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基础上,组织制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出开展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指导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使更多的智力残疾儿童得到康复。
4?? 根据各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专业队伍培训需求迫切的现状,继续与北京联合大学等单位联合举办全国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技术培训,重点帮助全国各省、市残联系统康复服务机构培养儿童康复教育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残联系统智力残疾康复人才培养步伐,为各地推进智力残疾康复工作深入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5.充分利用残疾人纪念日、节日、助残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公益宣传设施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康复与残疾预防知识;组织编发适合基层需要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普及读物、康复训练音像制品等,提高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指导基层康复人员、残疾人及其亲友开展社区和家庭康复。
二、各省康复办
1??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康复配套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分析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适时编发工作简报,推广先进经验,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工作交流与信息沟通,推动“十一五”智力残疾康复任务的深入实施。
2??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培育工作的省,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和扶持力度,指导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加快人才培养,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内涵品质,使之成为当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新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培育工作的省,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改善服务设施,扩大服务功能,提高规范开展工作的能力,为基层智力残疾康复服务、家长及其亲友培训发挥技术资源作用。
3?? 加强智力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指导,充分利用各级技术指导组和县(市、区)技术指导中心,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康复服务水平;重点推进社区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充分利用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组织智力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活动,帮助智力残疾人走出家门,参加简单劳动、文体活动和社会交往,提高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4?? 承担社区康复任务的县(市、区)要做好成年智力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和建档立卡,根据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充分利用街道和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设施为成年智力残疾人提供适宜的日间照顾、简单劳动训练和康复娱乐活动等,使成年智力残疾人普遍得到方便就近的康复服务。
5?? 充分利用残疾人纪念日、节日、助残活动以及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益宣传设施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康复与残疾预防知识,倡导早期干预、早期康复理念和做法,发放适合社区使用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普及读物、康复训练音像制品等,使社区康复站、残疾人服务设施普遍备有康复宣传普及读物和宣传品,提高社会公众的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支持、帮助残疾人康复。
附件6
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安排
一、 全康办
1.开展“十一五”中期检查。根据《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十一五”中期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总结推广经验,了解掌握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组织开展彩金项目检查。根据《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方案》要求,督导检查各地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彩金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
3.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协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质量,使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治疗。
4.加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探索精神康复机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十一五”精神康复试点机构评审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强精神康复工(农)疗站、娱疗站、日间照料站、康复站的建设,组织稳定期精神病患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康复活动。
5.召开全国精防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议。
6.采取分类指导原则,加强对新开展工作地区的检查督导,对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加强协调指导,促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7.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卫生保健意识。
8.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根据《“十一五”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训练效果评估标准,举办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培训班,对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试点进行检查督导,促进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健康发展。
二、各省康复办
1.加强对“十一五”精防工作县(市、区)工作的督导检查,选取精防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组织新开展工作的县(市、区)参观学习,做好培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2?? 按照《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开展中期自查,掌握精防工作县(市、区)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指导各地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城乡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管理,做好本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完成。
4.与卫生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对城乡基层精神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精神病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5.制定优惠政策,扶持精神病防治康复机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6.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7.加强本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试点机构建设,举办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培训班,培养专业人才,指导试点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探索有效模式。
三、 精防工作县(市、区)
1.按照《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中期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利用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其中,落实治疗康复措施,提高精神病患者康复效果。
3.学习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的经验,与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基层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家属及监护小组成员的培训,掌握精神病防治康复基本知识和护理方法。
4.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切实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问题;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执行县,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操作,确保贫困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5.充分利用各种社区资源,在街道(乡镇)设立康复站,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工(农)疗、娱疗、职业技能培训、日间照料、长期托养等,切实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6.精神病患者检出率达到6‰。原开展工作地区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95%,显好率达到65%,社会参与率达到55%,肇事率下降到0??2%以下;新开展工作地区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90%,显好率达到60%,社会参与率达到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7.广泛开展康复知识宣传与教育,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卫生保健意识。
附件7
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卑凑铡豆赜诮?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全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全国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向全面、系统、深入发展。
2?币谰荨恫屑踩烁ㄖ?器具服务机构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省级辅助器具中心组织检查验收。
3?北嘈闯霭嫦盗信嘌到滩模徊捎眯》侄有问礁案魇】?展现场培训,有针对性的指导各省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4?敝贫ú辛?系统省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辅助器具服务意见”,按照“十一五”方案要求,具体指导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面向各类残疾人开展全面、系统的服务,将辅助器具服务落到实处,使机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
5?敝贫ā案ㄖ?器具配置办法”,作为康复条例的配套方案。
二、各省康复办
1?币谰荨豆赜诮?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本省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制定方案,解决存在问题,迎接省级辅助器具中心检查验收。
2?备?据中国残联要求,组织开展本省辅助器具服务人员系统培训;做好全康办下派小分队开展培训的组织工作。
3?迸浜稀叭巳讼碛锌蹈捶?务”和康复服务进社区,做好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有针对性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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