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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残联厅[201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残联厅[201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辅助器具科研创新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辅助器具创新,挖掘社会上蕴藏的辅助器具设计创新思想和优秀作品,促进我国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与产业进步,提升辅助器具对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的影响力,实现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梦想。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决定举办“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残联广泛宣传和动员当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企业等积极参与和支持大赛活动。按照方案要求,于2014年6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者、残疾人专门协会、辅具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和境内外专家学者等有关人员参加2014年12月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在北京举行的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负责宣传、作品征集、组织作品评比、颁奖仪式、作品展示、论坛和有关赞助等具体事务。
四、作品邮寄地址: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6号B座909室,邮编100050。请注明: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刘志红、张西琳010-63135026(电话、传真);袁洪伟010-63135009,电子邮箱:zz-gy@126.com。
附件:“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方案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3年5月31日
附件:
“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方案
一、大赛背景
辅具创新设计,是辅具适配服务工作贴近残疾人,适应残疾人个体需求的一种好形式。为推动和鼓励我国辅助器具科研创新工作、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东方杯”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以下称大赛)。
中国残联领导对大赛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张海迪主席、王新宪书记、吕世明副主席、孙先德副理事长等分别出席了三届大赛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大赛得到了各级残联组织、专门协会、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热情支持,更得到了广大残疾人朋友、辅助器具生产企业、有关科研院校等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创新作品数量逐年增加,作品质量逐年上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大赛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本届大赛目的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通过大赛预期达到以下目的:
(一)通过大赛征集作品,展示、开发和推广获奖作品的形式,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快乐的生活态度,吸引更多人士参与助残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意识,将助残理念发扬光大;
(二)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提供反映辅助器具个性化需求、展示创新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广泛参与搭建平台,让参与各方共同收获其积极的社会效益;
(三)挖掘社会上蕴藏的辅助器具创新思想,培育有潜力、值得推广的创“益”项目,引导生产企业与获奖作品进行产业化对接,切实服务残疾人;
(四)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鼓励社会各界热心辅助器具创新,促进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与产业进步,满足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我国辅助器具创新设计进步与发展。
三、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三)协办单位: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国康复器具协会、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康复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医学工程专业委员会
(四)支持单位:广东佛山市东方医疗设备厂有限公司及其他单位
(五)媒体支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中国盲人网站、中国肢残人协会网站、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网、华夏时报社、中国残疾人杂志社及其他媒体
四、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
主 任:孙先德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副 主 任:李伟洪 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副主席
杨 洋 中国残联理事、中国聋协副主席
王建军 中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
曹跃进 中国残联组联部主任
陈振声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主任
郝尔康 中国残联组联部副巡视员
陈 光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副主任
下设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陈光(兼)
成 员: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袁洪伟、张西琳、刘志红; 佛山市东方医疗设备厂有限公司:梁其全
五、大赛主题
创新改变生活 辅具实现梦想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范围
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使用者及业余设计爱好者,公益机构,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及生产机构,医疗器械厂商,国内各大院校学生,社会爱心人士均可参加。
(二)参赛形式
允许以单位或团队形式参赛;各团队需指定1名主要作者担任负责人,不同项目需有不同负责人;如团队是由不同单位组成,该设计作品也须指定一名主要作者担任负责人。
(三)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情况
1.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2.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提交的内容不健康;
5.提交的参赛方案缺乏最基本的可行性。
七、大赛工作流程
大赛时间
本届大赛将于2013年5月启动,2014年底结束。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为作品征集阶段;2014年7月至9月为资格认定、筛选初评、终评阶段;国际福祉博览会期间举办获奖作品展示和辅助器具大赛论坛;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前组织大赛颁奖活动。
具体流程如下:
时间安排
内容
说明
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30日
报名初选阶段
发布大赛信息;接受报名;收集和整理作品,进行筛选
2014年7月至9月
作品评审阶段
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认定、初、终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10月
大赛作品专属展台
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专属展台,展示和宣传前四届获奖作品
在博览会期间举办创新大赛论坛
邀请有关专家、创新大赛获奖作者和相关企业参加
12月3日前
大赛颁奖仪式
为获奖作者颁奖
参赛作品类型、分类
(一)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的类型包括用于改善和补偿肢体、视力、听力或其他类别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就业、健身娱乐以及身体功能训练等辅助器具。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实用新型创新类、实用新型改进类和创意设计(金点子)类三种。同时,为了表彰组织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大赛组委会设集体荣誉奖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对于获奖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集体荣誉奖除外)。
1. 实用新型创新类参赛作品:
要求作品是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而设计,具有原创性设计,可以推广,能够补偿残缺功能,给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带来方便的各类辅助器具设计作品。作品应有实物。
2. 实用新型改进类参赛作品:
要求作品在基于现有的辅助器具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性设计,使辅助器具实用性能更加突出,适应面更广,能够给使用者带来方便。作品应有实物。
3.创意设计(金点子)类作品:要求是通过自己的创意和探索完成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创作品。这类作品不要求提供实物样品。(详见报送资料要求)
(三)注意事项
1.参赛要求
(1)残联系统的个人或单位参赛的,以各省、市、县残联为单位将设计作品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2)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等,以个人、单位或集体名义参加的,可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3)每件参赛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限报3件作品;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取得作者授权后,其作品编入大赛作品汇编;
(5)参赛作品应未参加过其他比赛,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参赛作者应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相关资料在一定范围公开,如:刊登在作品汇编上等。
2.作品报送时间和办法
(1)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6号B座909室,邮编:100050;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请注明: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刘志红、张西琳010-63135026电话(传真);13811540154、13701153733
电子邮箱:zz-gy@126.com
(2)作品可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寄出,也可专人送达,和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作品。
3.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填报“选送作品清单(附件一)”: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2)报“选送作品登记表(附件二)”: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3)作品的影像资料须提交电子邮件或邮寄“参赛作品光盘(一件作品一张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其中参赛的作品如需作者本人提供实物并安装调试的,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四)报送资料要求
参赛作品名称应简单、直观、明确,不得出现品牌、商标、型号等附加文字。
实用新型创新类和改进类参赛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提供影像资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资料中要有所改进或设计产品的实物演示、不得出现作者或单位名称,重要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说明;相关设计原理、制作流程等文档资料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创意设计类参赛作品可提交设计方案或作品设计说明书(用A4纸打印)、三维动画演示视频以及能够说明作品的相关图纸。
(五)对作品设计的要求
报送类别不作限定,一件整体设计为一个标准参赛作品。在整体设计、适用程度、技术规范、外观效果和创新性等方面应符合下述要求。
1.要体现以残疾人为本理念。作品以帮助解决残疾人、老年人对辅助器具特殊需要,提高他们生活质量,更好参与社会生活为出发点,以展示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实现功能恢复,残疾康复等方面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为目标。
2.要充分考虑使用对象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创新设计的作品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参与社会等方面实际需要,既要考虑部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特异性方面的特殊要求,也要考虑作品适用面。
3.作品要具有推广和实用价值。所有作品在原理、方案、结构、造型等方面体现创新性、安全和可靠性、科学性的同时,应具备实用性,有推广价值。
参赛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资格认定和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委会办公室和中国盲协、中国聋协、中国肢协分别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大赛评审规则,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包括残疾人代表),对作品进行评审。
1.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
(2)专业组和业余组作品分开评审。
(3)评审实行回避和保密原则。
(4)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严格评审规则,加强大赛的权威性和导向性。
(5)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开展工作,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和全体评审专家签字后生效。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评审专家组组成
(1)评审专家组包括初评专家组和终评专家组。评审专家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评审专家组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2)评审专家构成:由若干名从事各方面康复辅助技术专家、残疾人康复工作者、残疾人代表组成,对大赛作品进行初、终评审。
(3)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评审专家组的组织、服务、数据处理、技术保障等工作。
3.评审要求与程序
大赛的评审包括资格认定、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2014年7月进行资格认定,8月进行初评,9月底前完成终评。参赛作品按专业组和业余组,以及实用新型创新类、实用新型改进类、创意设计类三个项目分别进行评审。
(1)初评评审:专家组(相关专门协会推荐专家共同参与)审阅参赛作品材料,一件整体设计为一个标准参赛作品,在整体设计、适用程度、技术规律、外观效果和创新性等方面应符合有关要求。依据评审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予以分类。
(2)终评评审: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综合打分的测评过程。首先,专家(相关专门协会推荐专家共同参与)审阅材料,了解设计作品的基本情况,然后根据评审规则对设计者的参赛作品从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完整性几个方面进行独立判断、独立评价,并给出分数,最终将评审专家的评审数据统计汇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作品获奖等次。
(3)集体荣誉奖评审:将从参加终评的项目中评出,依据参与大赛的组织工作情况,提供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评比,由大赛组委会评选。
(二)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按照专业组和业余组两类参赛人员作品分别评奖的办法,评比出“东方杯”实用新型创新类、实用新型改进类和创意设计类奖项若干名。为了表彰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集体,同时设集体荣誉奖若干名。除特设特等奖1名,奖励20000元外;其他详见下表。
1.专业组获奖名额及奖励
(1)实用新型创新类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参赛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元)
获奖名额(名)
创新类
一等奖
5000
1
二等奖
3000
2
三等奖
1000
3
(2)实用新型改进类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参赛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额金(元)
获奖名额(名)
改进类
最佳改进型
5000
1
优秀改进型
3000
2
(3)创意设计类名额和奖励金额
参赛项目
获奖等级
获奖金额(元)
获奖名额(名)
创意设计类
最佳创意奖
2000
1
优秀设计作品奖
1000
4
(4)集体荣誉奖
获奖项目
获奖名额(个)
获奖条件
集体荣誉奖
若干
报送作品多;获奖作品多;报送作品材料齐全
2.业余组获奖名额及奖励办法,见下表。
(1)实用新型创新类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参赛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元)
获奖名额(名)
创新类
一等奖
5000
1
二等奖
3000
2
三等奖
1000
3
(2)实用新型改进类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参赛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额金(元)
获奖名额(名)
改进类
最佳改进型
5000
1
优秀改进型
3000
2
(3)创意设计类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参赛项目
获奖等级
获奖金额(元)
获奖名额(名)
创意设计类
最佳创意奖
2000
1
优秀设计作品奖
1000
4
(4)集体荣誉奖
获奖项目
获奖名额(个)
获奖条件
集体荣誉奖
若干
报送作品多;获奖作品多;报送作品材料齐全
3.证书和奖牌
“大赛”组委会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并发放相应奖金(集体荣誉奖除外);为集体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公示和质疑
(一)大赛在评审结束后一个月内,大赛组委会将于2014年10月在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网(http://www.cjfj.org)上公布获奖作品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自大赛获奖名单发布日起一周内为公示期。
(二)公示期内,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获奖者的质疑和投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内容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单位、联系电话,注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详实的依据材料。超过公示期的投诉或匿名投诉不予受理。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颁奖、展示和论坛
举办颁奖仪式,中国残联领导为大赛获奖者个人或者团体颁发证书;中国福祉博览会期间设专门展台展示大赛作品;中国福祉博览会期间举办辅具创新设计大赛论坛(详细情况另行通知)。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爱心企业加盟支持以上活动。
八、大赛声明:
(一)获奖的参赛者可通过大赛指定网站建立交流平台,用于创意展示和网友交流;交流内容应积极健康,脱离功利色彩。在任何情况下,大赛组委会均不对也不应被认为或判定为对参赛者网站交流的内容和信息、以及访问者与参赛者发表的评论负责。参赛者应对检查和监督其交流的内容、信息和评论自行负责,并保证这些内容、信息和评论是真实、合法并为法律所允许的。
(二)为充分鼓励部分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朋友的优秀创意,评审阶段均将为其保留一定数量的名额,并适时给予跟踪。
(三)主办单位经参赛者授权享有对获奖作品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转让、生产、展示、出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
(四)本大赛不以商业为目的,完全是公益活动,任何参赛个人的商业行为由自身承担;任何涉嫌作弊行为,一经查出,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回寄参赛作品,并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收藏。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参赛作品。
(六)“大赛”重要信息和相关事宜将陆续在指定媒体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网站公布。
(七)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选送作品清单
2.选送作品登记表
附件1
“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
选送作品清单
报送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组织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机: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分类
制作单位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是否同意推广
备注
1










2










3


































注:1.作品类型包括:肢体、视力、听力辅助器具;
2.作品分类包括:实用新型创新类、实用新型改进类、创意设计类;
3.请务必用Excel填写报表,并提交电子文档光盘。
年 月 日
附件2
“东方杯”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
选送作品登记表
作品编号:
(以上的作品编号由组委会填写)
作品
名称
作品类型
(肢体、视力、听力)
参赛
项目
实用新型创新类
名称
实用新型改进类
名称
创意设计类
名称
报送
单位
制作
单位
作者
信息
作者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
邮箱
作品
特点
(包括作品简介,创作说明等)
作品安装运行说明
共享
说明
是否同意“组委会”将作品制作成集锦(文字,图片,光盘及其他形式)出版
□是 □否 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我(们)在此申明所报送作品是我(们)原创构思并制作,不涉及他人的著作权。
作者签名:1.
2.
3.
注:1.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电子文档;
2.作品作者限报3人,按作者排序填写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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