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程序法类 >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赔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赔偿委员会的职责:(一)讨论、决定下列国家赔偿案件:1.赔偿请求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赔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赔偿委员会的职责:

(一)讨论、决定下列国家赔偿案件:

1.赔偿请求人向本院申请赔偿,应由本院作出决定的案件;

2.不服本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向本院申诉,需要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案件;

4.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意见,应当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案件;

5.请示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的案件。

(二)讨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草案。

(三)总结国家赔偿工作经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的国家赔偿工作。

(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国家赔偿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主任提议可随时召开。

赔偿委员会开会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

第四条 赔偿委员会委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及时向主任请假。

第五条 赔偿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或者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

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六条 赔偿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由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

承办人应当预先做好准备,并于会议一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各委员和有关列席人员;开会时,应当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向会议汇报,并负责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赔偿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承办人应当在会前写出审查报告。合议庭和承办人要对案件事实负责,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当写明有关的法律根据。

第七条 赔偿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赔偿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必须获得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少数委员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录在卷。

第八条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或者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应当报请主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应当执行。

第九条 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作出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附卷备查。

第十条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赔偿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

第十一条 赔偿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赔偿委员会讨论情况。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评论

孤独久症不治i

转发了

10分钟前

笨女,我不想这样

转发了

30分钟前

孑然一身勇

转发了

5小时

颓靡

希望给那些让法制社会带来进步光明的人们立一个纪念碑,是他们点亮人们心中正义之光,我们怎么能忘记他们!

5天前

愿念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留备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海洋局工作规则 国家海洋局工作规则(国海办发(1998)402号1998年9月30日)一、为使国家海洋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本规则。二、国家海洋局在行政工作中,要认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民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情报工作,保障空中航行的安全、正常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