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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确认由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3〕23号文件认真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3〕76号),市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04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查,第一批确认下列34个部门和5个授权组织实施的300项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依据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县级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3〕23号文件认真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3〕76号),市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04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查,第一批确认下列34个部门和5个授权组织实施的300项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依据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实施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二、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收费的,由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审查并按程序报批,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三、市人民政府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业经确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未经市人民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布、施行。

四、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应当健全办事责任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第一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00项)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第一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00项)

一、贸易发展局(共6项)


1.粮食收购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国务院令第244号)第五条

2.食盐零售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3.酒类批发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0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第十条

5.酒类零售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0号)第十八条

6.权限内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审定

适用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第五条


二、建设委员会(共9项)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2.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三款

3.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

4.燃气供应站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6.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从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


7.招投标情况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九条

8.工程勘察资质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七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第十一条

9.工程设计资质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七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第十一条


三、安全生产监督局(共8项)

1.矿山安全条件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十条

2.权限内(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九条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安全评价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十七条第三款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6.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发布)第七条

7.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八条;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发布)第九条

8.从事特种作业安全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四、水务局(共38项)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采水资源的审批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

2.取水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区政府令第42号)第三条

3.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

4.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6.建设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7.城市供水企业停止供水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

8.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破堤、开口审批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9.跨越河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乌鲁木齐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九条

10.河道内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四条

11.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沙石淤泥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12.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13.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挖掘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第(四)项

14.改装、迁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

15.用水计划的审批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

1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17.排水管网接入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12号)第十条

18.改建城市排水设施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12号)第十九条

19.排水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12号)第八条


20.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建设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21.围垦河道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22.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要求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23.权限内工程设施建设位置和界限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24.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25.企业防汛抗洪措施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二条


26.调整用水计划或临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7.单位水平衡测试验收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8.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

29.大坝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国务院《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一条

30.大坝坝顶兼做公路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六条

31.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七条

32.险库设计运行方式改变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二十六条


33.险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二十七条

34.大坝除险加固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国务院《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二十七条

35.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12号)第十一条

36.节水设施的验收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37.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十四条

38.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79号)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五、国土资源局(共10项)

1.临时用地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2.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十七条

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5.权限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6.权限内农用地转用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条

7.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8.权限内采矿权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

9.土地登记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六条

10.建设用地前期预审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六、环保局(共6项)

1.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3.权限内向大气排放转炉气有毒有害尾气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4.权限内污染物排放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5.权限内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经营活动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6.超标排污单位治理规划的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七、卫生局(共12项)

1.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

3.权限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5.公共场所卫生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第四条


6.母婴保健机构执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

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第七条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

9.母婴保健技术人员从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

10.医师执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11.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49号)第九条

12.有毒物品作业卫生安全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第十一条


八、工商局(共19项)

1.公司(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三条、第四条

2.公司变更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二十三条

3.公司注销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4.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

5.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第十八条


6.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第二十条

7.非企业法人(含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经营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经济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第三十五条

8.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十四条、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第十条

9.企业法定代表人核准登记

适用依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局发布)第三条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第二条、《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局发布)第四条


11.经营广告业务的核准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第六条

12.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优质白酒广告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第十条第二款

13.市场名称的核准登记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4.市场开业登记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15.户外广告登记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

16.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第七条

17.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第九条

18.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第十一条

19.查询公司工商登记档案的核准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五十六条


九、药监局(共11项)

1.药品零售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六条

3.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第八条

4.医疗单位购用麻醉药品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年)第二十一条

5.医疗单位购用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第十条


6.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年)第二十七条

7.教学、科研单位购用麻醉药品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年)第二十一条

8.教学、科研单位购用精神药品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第十一条

9.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五条10.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

适用依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第八条

11.教学、科研单位使用毒性药品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第十条


十、规划局(共4项)

1.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十一、房产局(共3项)

1.商品房预售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城市房屋拆迁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六条

3.经济适用房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第三条


十二、体育局(共4项)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

2.权限内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5号)第十二条

3.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5号)第九条

4.体育经营活动变更、终止的登记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5号)第十四条


十三、旅游局(共1项)

1.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第七条


十四、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共8项)

1.营业性演出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1997年)第十条、第十七条

2.网络文化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3.权限内印刷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

4.出版物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三十七条

5.电影放映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

6.文化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7.娱乐场所经营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十二条

8.权限内音像制品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二条


十五、教育局(共9项)

1.设立民办学校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筹设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3.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及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4.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六条

5.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6.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核准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7.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的核准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8.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

9.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十六、经济委员会(共5项)

1.权限内开办煤矿企业的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乡镇煤矿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52号)第六条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三条、第三十七条

3.煤炭生产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53号)第六条

4.煤炭经营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四十八条

5.权限内开办煤矿企业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乡镇煤矿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52号)第六条


十七、气象局(共4项)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第六条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第十七条

4.人影作业取得的技术资料及其成果使用的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2号)第二十六条


十八、民政局(共3项)

1.社会团体的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

3.权限内地名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第六条


十九、农牧局(共14项)

1.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农作物种子的生产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2.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农作物种子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3.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1994年)第十五条

4.兽药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1987年国务院发布,2001年修订)第十二条

5.动物诊疗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


6.水产苗种生产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7.草原上修建牧业设施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一条

8.权限内捕捉、捕捞国家二级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

9.权限内出售、收购、转让、利用国家二级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10.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11.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12.在草原开设旅游区点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二条

13.牧草种子生产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14.牧草种子经营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二十、公安局(共42项)

1.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条

2.中国公民前往港澳定居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六条、第十二条

3.中国公民因私往来港澳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六条、第十二条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六条

5.外国人居留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十六条


6.外国人临时居留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十六条

7.外国人出境返回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三十九条

8.外国人签证延期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二十条、第五十二条

9.外国人签证变更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二十条、第五十二条

10.权限内外国人旅行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三十四条


11.权限内经营印铸刻字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三条

12.权限内经营旅店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第四条

13.权限内集会、游行、示威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第七条

14.民用枪支配购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条

15.权限内枪支运输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16.购买剧毒化学品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四条

17.港澳往返的签注

适用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第二十二条

18.台湾居民签注延期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二十一条

19.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性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9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20.刻制公章的审批

适用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六条第一款


21.娱乐场所保安人员上岗的审批

适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二十三条

22.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的审批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五条

23.射击场设置的审批

适用依据:《射击场设置管理规程》(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公安部发布)第十三条

2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安全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25.道路挖掘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三条


26.道路占用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一条

27.权限内养犬的登记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七条

28.购买硝酸铵、氯酸钾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第一条

29.放射性同位素订购、销售、转让、调拨和借用及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的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0.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业或者解散处置方案的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五条


31.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二条

32、黑火药、焰火剂、民用信号弹生产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四条

33.爆炸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

34.爆炸物品运输、购买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35.爆破员作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36.改建、扩建民用爆破器材工厂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九条第二款

37.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九条

38.生产爆破器材工厂外设置试验场地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十二条

39.放射工作的许可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年)第五条

40.爆破作业方案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三十条


41.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副本的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十八条

42.清理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的备案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第十七条


二十一、计划生育委员会(共1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八条


二十二、广播电视局(共3项)

1.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十三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2.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批准广电部发布《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广电部令第2号)第七条

3.乡镇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


二十三、民宗委(共2项)

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四条

2.宗教场所建设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5号)第十一条


二十四、林业局(共22项)

1.迁移、砍伐树木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2.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

3.树木修剪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四条

4.易地绿化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第八条

5.权限内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条

6.权限内捕捉、捕捞国家二级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

7.权限内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

8.权限内出售、收购、转让、利用国家二级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9.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1998年)第十五条

10.林区木材经营加工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11.林区运输木材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12.林木采伐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13.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14.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十七条

15.林地、林权权属登记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四条

16.权限内种子生产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17.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二十二条

18.权限内种子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19.采集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法》第十三条

20.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

21.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二十九条

22.义务植树费缴纳资格的审批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二十五、档案局(共2项)

1.集体和个人所有档案出卖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2.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的验收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二十六、编办(共1项)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第五条


二十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2项)

1.权限内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面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第十二条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年)第九条


二十八、质量技术监督局(共13项)

1.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备案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3.计量标准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

4.安装、改装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5.销售计量器具的备案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6.权限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7.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8.农业地方标准备案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67号)第七条

9.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67号)第七条

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适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二十五条

11.特种设备作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十九条

12.计量授权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13.计量检定人员考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二十九、市政市容局(共13项)

1.城市道路占用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城市道路挖掘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条

3.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4.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十条

5.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

6.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八条

7.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移交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8.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进行其他影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9.临时接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电源或架设管线设施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条例》第四条

10.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七条

11.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二十二条

12.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的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三条

13.城市垃圾清运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三十、人防办(共1项)

1.拆除人防工程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三十一、劳动局(共5项)

1.集体合同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

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3.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五条;《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第七条

4.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五条;《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第七条

5.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适用依据: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6号)第八条


三十二、人事局(共1项)

1.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108号)第十二条


三十三、科技局(共2项)

1.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十条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

适用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


三十四、公安局消防局(共3项)

1.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核准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的验收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


三十五、畜牧兽医检疫草原工作总站(授权组织)(共1项)

1.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国务院发布,1992年修订)第三条、第八条


三十六、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授权组织)(共2项)

1.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六条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


三十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授权组织)(共2项)

1.权限内植物检疫证书的核发

适用依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2.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第二十三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令第4号)


三十八、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总站(授权组织)(共3项)

1.道路运输经营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

2.道路运输从业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3.道路运输车辆营运的许可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


三十九、客运统管办(授权组织)(共5项)

1.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营运的许可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3.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客运出租汽车委托管理单位资格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5.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的审核

适用依据:《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第一批确认由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法律条文。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

可惜不是你、

转发了

10分钟前

来自学校的我

把退役军人优待证落实到住吧,向山东省学习吧。

8小时

不要轻信男人

还这审批,那审批呢。

8小时

比钻石还闪耀

转发了

1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第二批确认由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3〕23号文件认真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3〕76号),市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04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第二批确认下列20个部门和2个授权组织实施的60项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依据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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