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世界里,每一段关系都有其独特之处,而与军人的婚姻更是如此。当感情走到尽头,不少人会困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军人离婚?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
如果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且同意离婚,那么和普通离婚程序类似。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当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前三项规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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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准备起诉状及证据: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证据方面,要围绕军人有重大过错的事实收集,如重婚的证据(结婚证、证人证言等)、家庭暴力的证据(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
2、立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
3、审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认定军人存在重大过错,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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