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双方捆绑、共谋发展达成共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纲领
1、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长期捆绑共谋发展,前期主要合作经营项目:猫舍音乐餐厅,无论项目成败,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合作,如项目失败,双方另行合作其他项目。
(2)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形象、创造盈利,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双方合作项目的投资、利润分配、职责等以双方签订项目合作附件为准。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20 年,从 2015 年 6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签。
三、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双方保证在合作期限内不得与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上述合作或类似模式的合作。
3、合作期内双方均不得泄露本协议合作相关的商业机密。
4、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完成合作项目,不得从事损害双方利益的活动。
四、协议附件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五、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六、保密条款
1、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2、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还是合作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或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
八、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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