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共同友好协商,秉承公平、公正、互信共同友好互利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合作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经营项目
1、项目名称:
2、经营地址:
3、经营类目:
4、合作项目只限于项目,甲乙丙三方的公司及其他财产不参与合作,项目独立核算。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届满,三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第三条 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方以 方式出资,其中现金出资 万元,占合作项目股份 %;
2、乙方以 方式出资,其中现金出资 万元,占合作项目股份 %
3、丙方以 方式出资,其中现金出资 万元,占合作项目股份 %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损耗、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盈利,即合作创收盈余,盈利的90%由各投资人股份分配,收益的10%为管理收益,项目负责人分配5%,特别指定区域代理分配5%,无区域代理则均归项目负责人所有,上述收益每 分配一次。
2、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合作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三方商议后决定。
4、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三方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5、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同实现项目的新飞跃,创造良好的效益。
6、三方不承担对方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第五条 合作事务执行
1、三方一致同意 为合作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合作项目企业办理、日常运营和管理及策划、等。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项目合作人利益的重大事项,需三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1) 合作项目的业务费用支出超1000元。如:业务招待费、业务拓展费等费用。
2) 重大的促销活动;
3) 提名合作项目事务执行人;
4) 增加,降低项目经营目标,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大业务类型;
5) 调整合伙人利润分配比例和所占财产份额。
6) 决定合作项目的物价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项目负责人须配合项目方在认筹完成后,按以下情况,挑选并最终确定跟投人名单:
1) 在认筹期间,认筹额超过创业项目所设定的融资目标时;
2) 若认筹额落在项目方事先设定的融资额范围内,最终确定融资额后;
3、合作项目负责人,在最终后期投资人名单确定后,在XXX的配合下,积极办理合伙企业注册相关事宜;
4、项目负责人需向项目方争取并签署能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条款,并在在项目发展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5、项目负责人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应当回应后续投资人关于本轮投资的合理范围内的(跟投人仅享有受限的知情权)相关询问;
6、后续如有限合伙企业将成为投资项目的股东,执行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获得董事席位,代表全体合伙人行使股东权利和管理职责。
7、项目负责人需取得80%合伙人书面同意,最多可以转让其所占份额30%的股份(后期收购其它跟投人投资份额不受此规则约束),必须在XXX平台上以公开拍卖形式转让;非对本项目有特殊帮助人,不得指定受让人,参考当时市场价格转让;转让所得的超额收益需扣除10%,用于项目负责人或特定区域代理的投后管理,其余份额只能在项目整体退出时转让。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一)三方的权利: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三方共同决定;
1、三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2、合作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三方共有;
(二)三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 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一)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三方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二)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三)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署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三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三方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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