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转让合同
甲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的网易互动娱乐公司通行证账号的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虚拟财产信息
(一)网易互动娱乐公司通行证账号: 。
(二)游戏名称: 。
(三)游戏ID: 。
(四)游戏人物: 。
(五)其它说明: 。
(以下简称账号或虚拟财产)
二、价格与支付
(一)虚拟财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该价格为税后价格。
(二)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虚拟财产后的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元。
(三)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四)发票: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三、虚拟财产的交付
(一)乙方完成下列义务,即视为完成虚拟财产的交付:
1、乙方清空所有能清空的安全资料包括:密码、保密邮箱、密码提示问题、电话密保、将军令、手机密保、解锁密码。
2、乙方在游戏中进行公开说明,以免甲方在以后的使用中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3、乙方向甲方提供该账号的登陆密码;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注册账号填写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乙方应于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的 日内完成虚拟财产的交付。
(三)相关资料通过双方的指定电子邮箱完成交付。
(四)交付之后该虚拟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登陆、使用或影响甲方使用。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同意的除外。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网络虚拟财产的真实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虚拟财产不侵犯运营商网易互动娱乐公司的合法权利。如发生账号丢失,且网易互动娱乐公司不承认甲方对此账号的拥有权时,乙方应当负责同网易互动娱乐公司交涉,并要回此账号交给甲方。
(二)交付虚拟财产后,甲方应立即修改账户密码等,避免被第三人盗取账号。
(三)双方应对对方的私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进行保密,不能对身份证等资料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播。
(四)双方确定,甲方付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生效前梦幻西游网络游戏停止运行;合同生效前梦幻西游网络游戏发生重大变化,已经不符合甲方的需要。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千分之一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虚拟财产。此时甲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金额的 千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付义务。
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付款项。此时乙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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