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四年是否算是自动离婚的1、分居四年不算是自动离婚。我国没有分居到一定年限就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双方不论分居多久,只要夫妻感情未破裂,且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关系就一直在延
一、分居四年是否算是自动离婚的
1、分居四年不算是自动离婚。我国没有分居到一定年限就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双方不论分居多久,只要夫妻感情未破裂,且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关系就一直在延续。如果双方或一方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民政局或者通过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1)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2)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若是夫妻一方以分居达到四年为由提出离婚请求,此时法院是由理由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此是会判决离婚的。但对于那些虽然存在分居的现象,任何一方没有离婚的意愿,此时并不会发生自动离婚的法律效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询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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