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女方怀孕本应是家庭幸福美满、迎接新生命的温馨时刻。然而,现实里却也存在一些复杂情况,使得婚姻关系在这个特殊时期面临挑战,甚至走到离婚这一步。那么,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如果可以,又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今天,咱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1、我国法律对于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2、这条法律规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出发。女方在怀孕期间,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需要男方的照顾与支持。此时若男方随意提出离婚,无疑会给女方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也不利于胎儿的健康发育。
3、那么,什么情况属于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呢?这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比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像婚后与人通奸致使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可能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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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若女方在怀孕期间,双方都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1)申请: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所谓的 “离婚冷静期”。
(4)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未经法院认定有 “确有必要” 的情形而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男方符合 “确有必要” 情形,法院受理后会按照诉讼离婚的程序进行审理。
(1)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
(3)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4)判决:经过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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