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有时会面临无法继续维系的情况,这时离婚就成为了一种选择。然而,离婚涉及诸多复杂问题,今天咱们就来聊聊离婚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大家极为关心的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一、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能最大程度减少夫妻间的矛盾冲突,较为平和地结束婚姻关系。但要注意,协议离婚有个 “冷静期” 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双方还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诉讼离婚便成为另一种途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过程相对复杂,需要经历起诉、立案、审理等一系列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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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是争议焦点。法院在判决时,始终遵循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这是考虑到孩子在婴幼儿时期,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陪伴,更有利于其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情形,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
3、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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