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并非每一对夫妻都能携手走到最后。当一方决心结束婚姻,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时,该如何处理呢?同时,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常常让人心焦。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两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方式快捷、平和,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双方的伤害。但前提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达成一致协议。
(2)诉讼离婚:当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离婚方式,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2、诉讼离婚的流程
(1)起诉阶段:想离婚的一方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要求等)、事实和理由。
(2)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包括对证据的审查、询问当事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进行调解,试图让双方和好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继续审理。
(3)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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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1、抚养权判定原则
(1)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这是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一般 8 周岁以上会考虑孩子意愿)等因素。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等,这些都是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特殊情况,也可能判给父亲。
(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因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可能优先考虑其获得抚养权。
(4)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如果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2、抚养费的支付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度、年为单位,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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