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有时夫妻会面临分居的状况,而这期间产生的债务问题常常让人头疼不已,许多人会疑惑:分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要是走到离婚那一步,债务又该怎么分割呢?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这些事儿。
一、分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分居,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上暂时分开,但在法律层面,婚姻关系并未解除。这时候一方产生的债务,不能简单判定。要是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像分居期间一方为了孩子上学、老人看病去借钱,那即便分居,这债务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得共同偿还。因为本质上,这些开销是服务于整个家庭单元的。
然而,要是一方在分居期间,瞒着对方去借巨额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消费,与家庭正常生活毫无关联,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图片来源网络,联系侵删)
二、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当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走向离婚,债务分割成了关键步骤。一般遵循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清偿” 原则。
首先得甄别哪些是共同债务,常见的如为购置家庭房产、车辆背负的贷款,日常生活开销欠下的水电费、物业费累积成的债务等,这些是为维系家庭运转而生,夫妻双方都脱不了干系。
个人债务呢,像一方婚前自行借贷,且婚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事务,或者婚后因个人违法行为产生的赔偿债务,像酒驾撞人后的赔款,都由个人负责偿还。
在处理分居或离婚债务纠纷时,证据是 “定海神针”。日常留存好家庭开支票据,借钱时的借条注明用途,甚至夫妻间关于债务的聊天记录、短信等,都可能在关键时刻帮你厘清责任界限。要是稀里糊涂,到了法庭上有理说不清,吃亏的可能就是自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图片来源网络,联系侵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询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