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与育儿的问题常常困扰着许多人,尤其是涉及到孩子抚养权以及孕期这个特殊阶段能否离婚,更是备受关注。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两个重要议题。
一、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成为关键。法院在判定时,首要考量的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
一般来说,对于年幼的孩子,尤其是哺乳期内(通常指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大概率会判给母亲。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依赖更强,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照料,比如母乳喂养等。但如果母亲存在严重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像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吸毒等恶习,或是未尽抚养义务,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随着孩子成长,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经济条件是一方面,稳定且良好的经济收入能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但这并非唯一决定因素,父母陪伴孩子的时间、陪伴质量同样关键。若一方虽然收入高,但常年出差,无暇顾及孩子,而另一方能每天陪伴孩子学习、玩耍,给予情感关怀,后者争取抚养权也有很大优势。另外,孩子自身的意愿在八周岁以上也会被重点参考,孩子明确表示想跟随某一方生活,法院通常会尊重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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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孕期可以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孕期离婚,情况较为特殊。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出于对孕妇及胎儿、产妇及婴儿特殊保护的考量,女性在这些特殊时期身心脆弱,需要稳定的家庭环境支持。
然而,这条规定并非绝对。若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比如女方孕期发现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女方不堪忍受提出离婚,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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