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关系有时会面临诸多挑战,一些新手爸妈可能会遇到这样的困惑:孩子还在哺乳期,夫妻感情却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能离婚吗?要是真的决定离婚,手续又该怎么办理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话题。
一、孩子还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般来说,在女方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这是法律出于对女方以及哺乳期孩子特殊保护的考量。因为哺乳期的女方身体较为虚弱,需要时间恢复,同时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承受着较大的身心压力,此时男方提出离婚无疑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困境。
但也有特殊情况,若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比如女方存在严重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男方起诉离婚,法院是有可能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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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哺乳期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首先,夫妻双方要共同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内容应涵盖子女抚养权归属(通常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探视权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明细、共同债务的分担等事项。
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询问相关情况,确认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后,会给予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 30 天届满后的 30 日内,双方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解除。
2、诉讼离婚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提起诉讼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要求等)、事实与理由,也就是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像长期争吵、感情淡漠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试图挽救婚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查明的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哺乳期孩子抚养权一般优先考虑判给女方,同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后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 6 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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