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的舞台上,婚姻有时会面临落幕,而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今天咱们就来唠唠,离婚财产究竟该怎么分,还有那让人疑惑的个人财产,到底要不要参与这场“分家”大戏。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双方协议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应是对半分,这体现着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平等地位。就好比夫妻一起打拼买的房子,在分割时要考量各自的付出,尽可能公平地划分份额。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女方在婚姻中常承担更多家庭照料责任,以及子女成长的需求,在分财产时会适当倾斜。比如,为了保障孩子的居住稳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会优先分得住房的居住权,或者在房产分割比例上给予一定照顾。
3、还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要是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就能得到更多补偿,让过错方为自己的行为 “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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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挺广,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这些劳动收入肯定算。像丈夫每月的工资卡进账,妻子的年终奖金,都是共同财产。另外,生产、经营的收益也在内,夫妻一起开小店赚的钱,或者一方投资公司所得分红,统统要拿来分。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不例外,哪怕只是一方写了本书、创了个专利,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稿费、专利许可使用费等收益,另一方也有份。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只要遗嘱或赠与合同没明确只归一方,那也是夫妻共同的。比如说,老人去世没特别说明房子只给儿子,那儿子婚后继承的这房子,儿媳就有相应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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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婚时个人财产用不用分割
个人财产是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买的房、车,不管婚后房价涨得多离谱,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另一方别惦记。还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是补偿伤者生活的,专属个人。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爸妈给儿子买房指明只给儿子,儿媳就没份儿。而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男士的专用剃须刀、女士的高档化妆品,按常理都属于个人,不会被拉进离婚财产分割清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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