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了解夫妻个人财产的范畴以及离婚时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至关重要。无论是为了守护自身权益,还是应对可能出现的变故,这些知识都能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着明确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指出:
1、一方的婚前财产
这是最为常见的个人财产形式。比如,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哪怕婚后一直使用,其权属依然归购买方个人所有。以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例,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其个人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毫无疑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像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这些赔偿款是对受到伤害一方身体、精神损失的弥补,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仅归受伤一方所有。假设丈夫因工伤获得 50 万元赔偿,这 50 万元只能由丈夫个人支配,用于后续的康复治疗等个人需求,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若长辈立下遗嘱明确表示某套房产由儿媳继承,且写明仅归儿媳一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儿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同样,赠与合同里注明赠与一方的贵重首饰、钱款等,也都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高档化妆品等,这些具有强烈个人专属使用特性的物品,归各自所有。这体现了法律对个人生活细节物品归属的尊重,保障了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权益。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条款属于兜底性规定,为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预留了判定空间。例如,某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且明确仅与一方相关的财产,或是一方因个人突出才能、荣誉获得的专属奖励,在符合法律判定标准时,也可归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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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办理离婚协议手续
1、准备阶段
首先,夫妻双方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子女抚养,需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与金额;财产分割要详细罗列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协商分配;债务清偿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述;子女抚养安排,包括抚养权归属、探视权约定、抚养费明细;财产分割详情,将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一一注明分配方案;债务处理办法,明确哪些债务由谁承担。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规。
4、冷静期
申请受理后,进入 30 天的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若反悔不想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5、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处理恰当,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自此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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