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房产往往是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涉及到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而后又面临离婚的情况,房产该如何分割就成了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话题,同时也一并了解下夫妻个人财产都包含哪些。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前赠与
如果一方在婚前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这套房产会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的赠与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更倾向于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一旦结婚这个条件达成,赠与生效且房产归属明确。
但若是婚前赠与房产但未办理过户,而婚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赠与人此时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毕竟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是以登记为准,未过户就意味着产权还未真正转移。
2、婚后赠与
婚后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情况相对复杂些。若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房产只归受赠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依照法律规定,婚后受赠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平均分割。这体现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共有的原则,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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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个人积攒的存款等,这些在结婚前就属于个人的财物,不会因为结婚就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这些钱是对受伤一方身体损害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受伤者个人。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前面提到的婚后赠与房产明确归属一方的例子就是如此,不仅限于房产,其他如珠宝首饰、字画古董等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指明给夫妻某一方的,都属于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男士的专用剃须刀、女士的高档化妆品套装等,这些具有强烈个人专属使用特征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走。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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