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婚姻观念逐渐多元化,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都同意离婚时,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当天能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话题,顺便把离婚手续的全流程给大家捋清楚。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当天能拿证吗
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不能当天拿到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就是所谓的冷静期,期满后,双方还得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便双方一开始都同意离婚,也得熬过这冷静期,再次前往民政局才能拿证,这就不可能当天拿证了。
还有一种情况,资料不齐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一系列材料,如果缺了某样关键资料,工作人员无法审核通过,就得补齐资料后重新预约办理,当天拿证也就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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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在申请时,要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提到的各类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初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合规。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经核查,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时起,冷静期就开始计算啦(如果当地有此规定)。
3、冷静期:前面提到,冷静期一般是 30 天。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静下心来,好好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真的合适。如果有一方反悔,随时可以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4、审查:冷静期过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查看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有没有清晰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
5、登记(发证):经过审查,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自此,夫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开启新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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