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关系的变化有时会走向离婚这一步。当面临这个决定时,大家往往一头雾水,不知道办理离婚究竟需要准备些什么,财产又该如何分配。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些关键问题。
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平和地决定结束婚姻,选择协议离婚,那得带上这些东西。首先是双方的户口簿,这能证明你们各自的户籍信息;身份证肯定不能少,它是你们身份的标识;结婚证,这是你们婚姻关系存在过的关键凭证。另外,还得准备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里面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记得签名并按手印。
2、诉讼离婚:
要是夫妻双方没法心平气和地协议离婚,一方想要通过打官司来解除婚姻关系,起诉的一方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也很关键,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这些内容得尽量详细、准确,这样法院才能更好地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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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均等分割的。像婚后双方一起挣的工资、奖金,买的房子、车子,投资赚的钱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在没有特殊情形时,基本上是一人一半。例如,夫妻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离婚时通常房子价值一人分得一半份额,当然实际分割时可能会考虑房子归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等情况。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考虑到女方在婚姻中可能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生育子女等,以及子女成长需要稳定物质基础,在分配财产时会适当向女方和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比如,孩子归女方抚养,为了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环境,在分割房产时,女方可能会分得更大比例,或者多得一些其他财产来保障母子俩日后生活。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要是一方在婚姻里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倾向于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作为对其精神损害等方面的补偿,让过错方承担一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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