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不少人对一些离婚相关的关键问题存在误解,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夫妻分居多久自动离婚”以及“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帮大家厘清这些困惑。
一、夫妻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很多人以为夫妻分居达到一定时长,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这是完全错误的观念。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 30 天冷静期,期满后双方再亲自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算正式离婚。
4、诉讼离婚呢,是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分居时长只是判断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一般来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经调解无效,大概率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但这绝不是自动离婚,得经过法院审理、宣判一系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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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1、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这是为了确保夫妻双方是真实自愿地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并且能当场就各项关键事宜达成合意,工作人员也能当面核实身份、讲解相关政策法规等,少了任何一方,婚姻登记机关都不会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情况稍复杂些。如果是原告不到场,按撤诉处理。因为是你主动发起诉讼,却开庭时不见人影,法院默认你放弃此次诉求。要是被告不到场,法院一般不会因为被告缺席就不审理,大多会正常开庭,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陈述等来判断夫妻感情状况,若证据充分、事实清晰,法院依然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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