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关系的建立往往承载着双方对未来的美好期许。但倘若婚后发现一方患有传染病,这无疑给平静的生活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此时很多人会心生疑问:这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吗?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背后的法律门道。
一、一方有传染病可以撤销婚姻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不是所有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都能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我国法律对于撤销婚姻有着严格且明确的规定,重点在于婚前隐瞒病情这一关键情节。
2、如果一方在婚前就知晓自己患有传染病,却故意向另一方隐瞒,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步入婚姻殿堂,那这种隐瞒行为严重侵犯了另一方对婚姻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另一方是有权利主张撤销婚姻的。
3、一旦婚姻被依法撤销,那这段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处理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用以弥补因这段 “问题婚姻” 遭受的精神、物质损失,让权益受损者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慰藉与补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
1、隐瞒重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重大疾病范畴涵盖了诸如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像艾滋病、淋病、梅毒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以及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这条法规的核心要义在于保障婚姻当事人对另一半健康状况的基本知情权,让双方都能基于真实、全面的了解来做结婚的决定,避免婚后陷入因疾病带来的困境与痛苦。
2、受胁迫结婚:除了隐瞒重大疾病外,受胁迫结婚也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所谓受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3、当发现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时,不是自行宣告婚姻无效就行,必须走法定程序。受害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般来说,因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受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年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一旦逾期,当事人就丧失了撤销婚姻的胜诉权,只能接受婚姻关系存续的现实。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询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