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了解到夫妻即便都同意离婚,也没那么容易当天就拿到离婚证,期间涉及诸多流程与考量。而在一些离婚情境里,夫妻分居状态是重要因素,那分居三年是否可以申请离婚?到底哪些证据能证明夫妻分居呢?今天就来详细说一说。
一、分居三年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1、分居三年可以申请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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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1、当夫妻一方搬离共同住所,在外租房居住,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关键证据。合同上清楚写着租客姓名(分居方)、租赁房屋地址、租赁起止时间,完美对应分居时间段与独立居住空间。同时,若所租房屋所在社区、物业能开具居住证明,进一步佐证当事人在此居住,形成完整证据链,直观展现夫妻二人处于不同居住地点的分居现实。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比如一方给另一方发的短信提到 “咱们都分居这么久了,也该想想以后怎么办”,或者微信聊天里谈及独自生活的琐碎、感慨分居后的心境变化,还有可能是往来书信中对分居状态下亲子沟通模式调整的讨论等。这些文字记录虽零散却真实,从情感交流侧面反映出夫妻处于分居生活状态,累计起来能为分居事实添砖加瓦。
5、身边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作用不容小觑。邻居日常出入可能常见夫妻一方独来独往,长时间不见另一半身影,在法庭上如实陈述所见所闻,如 “隔壁小两口,男的都好几个月没见着了,就女的天天进出”;亲朋好友知晓夫妻闹矛盾分居细节,像谁搬出去住、中间几次协商复合无果等,他们站出来作证,以第三方客观视角完善分居证据拼图,让分居事实更具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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