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有时会面临波折,甚至走到离婚的岔路口。然而,并非所有的离婚诉求都会被法律支持,民法典对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着明确规定,同时也规范了离婚的手续流程。了解这些知识,无论是正身处婚姻困境的人,还是为他人提供法律咨询的专业人士,都至关重要。接下来就跟着小编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这一规定充分考量了女性在特殊生理时期的脆弱性与需要保护的必要性。怀孕、分娩及终止妊娠后的一段时间内,女性身体处于恢复期,心理也较为敏感,同时肩负着哺育新生儿的重任。此时若允许男方轻易提出离婚,无疑会给女方身心带来巨大压力,甚至危及母婴健康。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现役军人肩负保家卫国的重任,长期处于特殊工作环境,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巨大牺牲。为保障军人婚姻的稳定性,使其能安心服役,民法典作此规定。不过,这并非绝对限制军人配偶的离婚权利,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即使军人不同意,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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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离婚协议书应涵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关键事项,且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便予以受理,并向双方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时离婚冷静期正式启动,为期 30 天。
3)冷静期:在这 30 天里,夫妻双方应冷静思考婚姻走向,若有和好意愿,可随时撤回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双方仍坚持离婚,就进入下一步。
4)审查:冷静期过后的 30 天内,夫妻双方需再次亲临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内容是否有效等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经审查无误,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自此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1)起诉:当夫妻一方认为婚姻无法继续,且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2)立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3)调解:立案后,法院通常会先行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会尽力化解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离婚协议。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庭审阶段。
4)庭审: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和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5)上诉(可选):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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