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谁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怎么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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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谁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刑事被告人:这是最常见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2、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果刑事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于他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需要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会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一个未成年人在盗窃过程中损坏了他人财物,其监护人就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3、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刑事被告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犯罪,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那么其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例如,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失,该公司就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4、共同致害人:如果存在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那么这些共同致害人都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即使其中部分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王和赵起殴打了孙,王被追究刑事责任,赵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他们的行为共同导致了孙的受伤,那么王和赵都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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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带民事诉讼怎么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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