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及自愿原则,并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1.2试用期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职责
2.1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明确了解且知悉上述情况。此外,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的,乙方同意无条件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2.2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具体职责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乙方的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岗位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按甲方为该岗位制订的工作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3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经营及实际需要、及/或基于乙方的能力、表现及/或健康状况、及甲方认为合理或必要的其它因素自主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同时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调整及管理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中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工时制(每日午休及用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3.2 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工作、休息、休假制度,但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企业相应制度。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条 报酬
4.1 乙方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税前):¥ (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外,甲方可基于甲方的业务和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等决定向乙方支付津贴、补贴(午餐补贴、交通费补贴、高温补贴等)及其他奖励性工资(如奖金、绩效津贴等)。乙方同意并确认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本条约定的月基本工资为准;在月基本工资之外发放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4.2 乙方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税前)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4.3 甲方给乙方发放月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前发上一个月工资;若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乙方同意并确认,如甲方确因客观原因、生产经营困难等无法按前述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前通知乙方的,不属于甲方拖欠乙方工资。
4.4 乙方确认并同意,其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4.5 乙方如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的,乙方应在相关劳动报酬发放或执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对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无异议。
4.6乙方应对涉及其工资报酬的一切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透露任何该等信息。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双方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各自分别承担其社会保险缴费;其中,乙方的社会保险缴费应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6.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管理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甲方及关联实体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形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非法策划、组织、参与、煽动罢工的;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关联实体造成经济损失(如器材、机械设备等丢失或损坏的)达 元及以上的;
(3)乙方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甲方工作调整与安排的;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无论以任何方式(如窃取、占有、披露等)或基于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甲方关联公司及甲方客户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的;
(5)乙方连续旷工(不含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达 天及以上,或累计旷工达 次及以上,或累计旷工达 天及以上的;
(6)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为其它公司机构或个人提供专职或兼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或代理其他公司产品;
(7)乙方违反禁止贿赂规定或员工廉洁协议的;
(8)参与任何与甲方或关联实体相竞争的活动的;
(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
6.3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严重失职、失信或营私舞弊造成甲方重大损害的(指经济损失达到 元及以上);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试用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未能通过甲方考核);
(4)乙方无法达到其工作岗位考核要求,经甲方给予合理期限或合理调动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达到相应工作岗位考核要求的;
(5)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员工手册确定的其他情形。
6.4乙方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无须取得甲方同意;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双方未就其违约责任达成协议之情形除外。
第七条 保密义务
7.1乙方承认,与甲方和关联实体的产品、设计、技术、管理、服务和客户相关的(无论任何性质的)任何创造、设备、信息或信息载体均为甲方及/或关联实体的专有财产。
7.2本合同中所述之保密信息指甲方和关联实体的任何信息、技术和服务资料、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关联实体的软件、发明、程序、配方、技术、设计、图样、图纸、模型、专有技术、讨论内容、数据库、计算机程序、源代码、各类技术的开发、管理系统及内容、业务计划、市场状况、市场营销、成本及价格策略、销售记录、人事规划、财务预算、业务信息、业务合作、商业交易、商业计划、研究资料、产品及产品计划、服务、客户资料和客户名单(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无论保存于任何载体,上述保密信息系乙方通过书面文件、口头交流或观察图样、设备部件等其他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甲方或关联实体处获取。
7.3自乙方最初受聘于甲方之日起(包括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被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保密信息,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或公开保密信息。
7.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关联实体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和损害。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进行解释。
8.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合同任一方均有权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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