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甲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甲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率,且协议期限内不调整。
第五条 还款
还款方式:甲方可自主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即在 年 月 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按月结息,即从 月 日,每月支付利息人民币(大写)(大写) 元,(小写)¥ 元,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全额偿付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借款担保
一、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担保范围包括: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评估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及乙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五、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债务的,丙方自愿履行保证责任。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丙方在任何账户中划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一)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二)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
(三)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七、丙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有义务对丙方进行偿还。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丙方的监督和检查。
三、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四、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住所、通讯等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五、向乙方出具借据。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
二、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所有款项执行。
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贷款。
四、乙方认为贷款有风险时或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使用贷款,乙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甲方进行监督。
二、按本协议第七条所有款项向乙方方履行义务。
三、在甲方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盖章签字证明。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违约,逾期部分按照协议利率上浮50%计算罚息和复利。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甲方同意,利息按协议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甲方不同意,则本协议继续履行。但第九条第四款的情形发生时,不构成乙方违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一、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四、本协议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协议双方共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主体内容全部为打印件,涂改无效。
第十五条 附则
一、本协议正本壹式 叁 份,甲、乙、丙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经丙方签字证明的借据,与主体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丙方):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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