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5、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
6、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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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抢夺的财物来进行认定。
抢夺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存在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携带凶器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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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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