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教育品牌的发展及本土资源的整合,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教学系统、教师团队及品牌影响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及开发相关课程,安排教师团队。
3、乙方提供办学场地,整合当地资源,为甲方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工作。
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场地整改、维修及社会关系处理等工作。
二、权力义务:
1、校区关于教学课程、课件、教案等教学专利性资产,甲方享有独立支配权。
2、校区关于设备采购、人事安排、薪酬体系、场地安排等日常运营工作,由甲方独立安排执行。
3、乙双方无权干涉校区内部管理,但在甲方允许的前提下,享有建议权。
4、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须确保甲方拥有合作场地的绝对使用权,不受任何其他人为或政府因素影响,乙方无权将合作场地收回自用或租赁他人。
5、财务人员可由双方共同指定安排,甲方须确保财务清晰、透明。
6、乙方有权定期对校区财务、场地使用等进行检查,甲方须无条件配合。
三、合作宗旨:
秉着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充分整合当地资源,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课程及教师,共同宣传,实现扩大品牌影响力及创造更大效益的目标。
四、合作范围:
1、小学生作业托管
2、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科目培优
3、其他机构合作场地租赁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提供办学场地(含基本装修),地址为: ,共计面积 平方米,不另外进行资金方面的投入。
2、甲方负责除场地外,教学设备、教师团队、课程体系及广告宣传等运营成本投入。
六、利益分配:
1、合作范围内的课程项目,一个运营年份结束后扣除运营成本,按税后利润80%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甲方占60%,乙方占40%),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非合作范围内的课程项目,甲方在准备引进后,乙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根据投入资金情况,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七、合作有效期
1、本协议自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2、到期后,甲方拥有对该场地优先续签权;若甲方同意,乙方可收回场地。
八、协议终止
1、甲方存在重大财务欺骗问题,或不配合乙方对财务的检查工作,乙方可要求立即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所产生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私自将场地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可要求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一个月内撤出所有教学设备、另觅场地办学,并要求乙方赔偿当前总计投入的60%。
3、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该场地无法继续办学,双方共同协商,制定终止合作方案。
4、若因经营效益未达到预期,双方决定停止继续办学,经共同协商后制定终止合作方案。
九、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课程设计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爱尚国文校区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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