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一致协商,本作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就合作养兔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 协议订立双方
甲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
二、 合作经营项目:
1、合作经营项目: 。
2、合作期限: 年,自 至 。
3、合作项目地点位于: 。
三、出资比例、出资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预计人民币: 。
2、乙方以技术、场地方式出资。
四、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本养殖场所得,甲乙双方以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养殖场财产偿还,该财产不足偿还时,甲乙双方以各占50%的比例承担(注:在该养殖场未产生利润时,出现债务应先支付甲方的先期投入再按比例承担)。
五、入、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1需承认本协议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3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股: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股2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股3退股需提前 个月告知对方,经对方同意方可退股。4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以现金结算5未经对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作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3、出资转让:允许甲乙双方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合作对方有优先权,一方若要求独立经营必须主动折现认购另一方股份,认购价以该养殖场的现有资产为准,按比例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积极开拓市场确保商品兔及时销售。
2、甲方应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回收欠款。
3、甲方应做好财务账,确保真实,准确。
4、甲方有随时了解、监督养殖场日常台账的权利。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做好养殖场日常工作。
2、乙方应控制成本、节约成本做到科学化养殖。
3、乙方应做好养殖场过程中日常台账,确保真实,准确。
4、乙方有随时了解、监督财务账的权利。
八、特别约定
1、从甲方开始投资(指购进种兔)到第一批商品兔出栏,期间所产生的与经营有关的费用,甲方应保证及时到位。
2、当养殖场产生利润时先扣除甲方前期投入的一切费用,剩余部分甲乙再行分配或扩大养殖规模。
3、乙方提供的场地,待养殖场产生利润以后再谈费用问题,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
4、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养殖场无法继续经营时,所有资产及赔偿款,按甲乙双方各占50%的比例分配。(注:该养殖场在未产生利润时,出现无法继续经营时,应先支付甲方先期投入再行分配)。
九、合作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本着有利于合作养殖场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诉诸法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和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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