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 并最终成立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 %;乙方占有股份 %,丙方占有股份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三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 %,乙方可分得利润的 %(不低于公司利润的 %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天才,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二、在合作期内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公司正常经营,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三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所占股份的60%退出,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消偿債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人按股份比例承担
三、纠纷的解决
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请法院。
2、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単项费用支付超过
2、新产品的引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甲乙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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