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外 包 协 议 书
甲 方: xxxxxxxxx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发包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后附的发包价预算及施工图、效果图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暂定合同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依据施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
第三条 付款方式
a、按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所注明的付款方式、付款比例延后一周支付。
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质保金比例按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注明的质保金比例及质保时间同步。但若乙方在甲方的质保金累计达到伍万元后,就可不留质保金。(特殊项目除外)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向乙方提供所有附件。
2) 委派现场负责人,监督检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施工过程中及本合同期限内的一切书面确认。所有书面确认均为组织工程验收的有效依据。
3) 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4)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和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对乙方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甲方应在2日内作出合理的答复和处理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5) 甲方有责任将本公司的管理流程及具体现场负责人资料提供乙方,以方便双方沟通。
6) 以上有关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及数量等工程问题,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安排至少一名专职现场施工负责人,且能保证施工期间每天都在施工现场负责日常管理。
2) 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组织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及维修由乙方承担。
3) 工程开工前一天必须到甲方购买及安装现场所有文明施工指示牌。
4) 乙方须严格按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定期组织现场所有人员安全教育,并及时上报公司。每天开工前进行认真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 定期向甲方报送现场情况和完工报告,做好施工记录。
6) 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 保证每天下班前工完场清,当天现场所有垃圾及时装袋并按物业要求运至指定堆放点。
8) 负责配合验收。
9)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负责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若在接到公司通知一次后,没有安排人员及时去维修,公司可另外安排维修人员,其费用不论高低均由公司直接在其质保金中扣除。每次维修完后及时拍照发给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10) 乙方在竣工结算前必须按甲方指令提供对等该项目合同金额的人工工资表及材料发票。
第五条 工期和实施
1) 工程施工期限:本工程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乙方须确保工程按时全部竣工,及时保证现场材料及人员进场,无论是乙方购买的材料还是由甲方购买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合理的到场时间。
3)在施工过程中,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调整,以此重新确定工程完工日期。
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需事前磋商,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调整,以此重新确定工程完工日期,但不能超过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施工期,除非获得业主的书面认可。
5)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进度计划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应该完成的内容,甲方有权停止发放下笔工程款,并无条件勒令乙方退场,其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甲方可单方面裁决最终结算金额。本协议也自动中止。
第六条 材料供货和验收
1) 由乙方提供的辅材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且应提前报公司确认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后经甲方同意方能开始下单。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造成工程质量及隐患,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2) 现场部分主材由甲方采购的,必须由乙方提供准确数量,货到现场后,甲乙双方共同点明数量,并移交乙方保管,如发生材料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但每个项目所有主材,乙方最多只能下单三次。超过三次下单以上的主材,乙方承担材料的运输费、力资费以及材料费的50%(特殊项目另议) 。
3) 乙方应及时组织、督导甲方定购的主材下单,并协助甲方组织材料及时进场。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接近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预验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及时整改,并要求甲方在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此单也作为工程竣工后对乙方结算的必备资料。
2) 工程验收标准以业主验收标准为准,并对业主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 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预验收的项目,视同为不合格工程,甲方可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但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款所注明的条款不受本款限制。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返工、停工或逾期竣工按每延误一天处罚乙方合同金额的1%,且由甲方购买或定制的材料延误也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2) 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 现场施工图
附件2 发包预算(甲乙双方须签字确认)
附件3 主材清单表(甲乙双方须签字确认)
附件4 施工进度图(甲乙双方须签字确认)
发包人(章): 承包人(印) :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队长(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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